2018年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宝鸡市检察机关按照为期三年的工作目标,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推动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扛起政治责任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对标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全局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扫黑办,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委员会会议和督导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带头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带头指导办理重大案件,带动形成了全市检察机关“一把手”齐抓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全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上下一体抓办案、建机制、抓落实,形成严惩黑恶犯罪的强大合力。
提前介入,高效办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董云翔案,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宝鸡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多年以来,董云翔伙同他人,在凤翔县组织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聚众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20余起。另外,该组织成员还借助组织恶名,单独组织多人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14起,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市检察院挂牌督办,指派专人全程指导。凤翔县检察院多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追加起诉漏犯2人、漏罪8宗,终于查明了董云翔等21人的犯罪事实。经凤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1月22日,凤翔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董云翔有期徒刑十八年。
一年多来,宝鸡市检察机关通过捕前介入和诉前介入,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专业化团队办理和挂牌督办等手段,依法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截至2019年7月底,共起诉涉黑涉恶和相关犯罪157件663人,其中以黑恶犯罪起诉21件176人,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综合施策,协同推进,积极拓展斗争成效
扫黑除恶不仅要严惩黑恶势力,更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宝鸡市检察机关把打击黑恶犯罪同揭露腐败问题、助推社会治理结合起来,积极拓展专项斗争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案三查”揭露背后“保护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联合市纪委监委出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暂行办法》,实现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无缝对接。2018年以来,共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20条。
检察建议助推综合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部门突出问题,主动向行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市院出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引导群众积极揭发黑恶犯罪。在强化社会面宣传的同时,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充分运用检察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深入宣传检察机关办理黑恶犯罪案件等情况,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扫黑除恶,事关民生福祉,必须紧抓不放。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继续发力,始终保持强大攻势,使黑恶势力在西府大地无处遁形,让宝鸡人民拥有一个更加安宁祥和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