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4年2月22日在宝鸡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 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统领,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标“五个扎实”“五项要求”“四个着力”重要要求,制定32项重点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主动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持续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配合市委政法委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强化目标牵引,坚持问题导向,一体推进重点措施落实。举办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学好必读书目,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确定20个重点课题深入调研,积极破解法律监督、业务管理、队伍建设难题。检视整改突出问题68个,修订完善工作制度13项,自觉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4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31项位居全省前三。
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持续构建政治与业务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开展“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积极创作富有时代意义、法治内涵、检察特质的新媒体作品,全面反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成果,市检察院“‘未’你而画”普法栏目获评全国“十佳新媒体品牌”,陇县检察院“匠心陇检”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理论学习优秀案例,凤县检察院“益抹蓝”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推进“四优”模范机关创建,市检察院和6个县区检察院获评全市首批“四优”模范机关。
二、强化综合治理,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宝鸡建设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989人、起诉2161人,同比分别上升14.9%和8.4%。突出办案重点,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办案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犯罪68人,起诉涉枪涉爆犯罪22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批捕1052人、不起诉605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不捕、不诉不等于放任不管,对不捕的犯罪嫌疑人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渭滨区、太白县检察院开通非羁押人员监管平台,实现数字化监管;对不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让违法必究落到实处。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综合运用息诉和解、检察听证、领导包案等措施,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协同促进社会治理。持续优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凤翔、陇县、金台等县区检察院推动建立了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衔接转化机制。针对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41件,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金台区检察院加强出租房及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渭滨区检察院督促整治住宿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三、强化能动履职,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20条措施,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对待。依法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3人,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监督案件105件。依法办理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理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协同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4人。与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等全面推进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托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在县区设立工作站6个,在重点企业设立联系点12个,进一步完善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体系,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西凤酒、中医药领域等老字号商标的保护,办理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9件。深化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眉县检察院针对套用、滥用眉县猕猴桃地理标志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监管整治,护航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更好服务保障绿色发展。认真贯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承办七省(市)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协作会议,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持续深化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396件。千阳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共同守护水源地安全。麟游县检察院督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助推大气污染防治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完善与纪委监委办案衔接机制,助力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7人,起诉30人。依法办理全省首例正部级职务犯罪案件——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盛光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北京新风航天装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耿树庆、榆林市政府原副市长王长安等7名原厅局级干部提起公诉。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严惩司法腐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人,起诉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人。
四、强化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案92件、撤案8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785件次。联合市中级法院建立刑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53件次。加强刑事判决、裁定监督,3件刑事抗诉获法院支持。深化“派驻+巡回”检察,组织对宝鸡监狱和13个社区矫正机构、116家司法所、4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人,督促整改刑事执行监管活动违法问题166件。
持续做好民事检察。坚持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提请抗诉8件;对不符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和提请抗诉条件的67件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维护司法权威。制定民事审判监督和执行违法监督案件审查要点和办案指引,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9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99件。开展民事诉讼“违法公民代理”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71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联合宝鸡仲裁委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仲裁长效机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裁判监督,依法对6件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对行政审判程序提出检察建议5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77件。结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等专项监督,积极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5件。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凤翔区检察院办理的强戒人员未继续执行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持续做精公益诉讼检察。紧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民事公益诉讼39件、行政公益诉讼697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诉前没有解决的问题,提起公益诉讼16件。开展“两税一金”专项监督,市检察院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1.28亿元,陈仓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规范了罚没财产处置程序。探索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积极防范公益损害风险。推广“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凤翔区检察院依托平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做法在全省推广,凤县、麟游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五、强化检察为民,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检察为民实事办到老百姓的心坎里。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依法惩治危害粮食安全、影响产业发展、坑农害农等犯罪,积极参与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公益诉讼力度,助推建设平安乡村、美丽乡村。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4人,办理涉农领域公益诉讼63件。3起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发布。以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向336名因案致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61.05万元。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655人。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起诉维权82件。开展“稳就业、治欠薪”专项整治,依法高效办理虚假招聘、劳动合同诈骗、恶意欠薪等涉罪案件,同步追赃挽损。扶风县检察院受理一起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案,在支持起诉的同时,督促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帮助68名员工讨薪近90万元。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发挥未检工作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独特优势,加强与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协作,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坚持保护、教育、管束并重,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3人,对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30人。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专项活动,制发督促监护令27份。市检察院未检办获评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岐山县检察院法治进家庭教育课件在全省推广。
扎实推进检察“双进”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指派28名检察人员进驻县级综治中心、矛调中心,与110个镇街、770个村(社区)线上连接,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检察服务。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来信来访2614件次,开展释法说理2814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156件。眉县检察院赵敏卓办案团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突出专业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参加检察官阅读征文和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评选活动,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案例研究和同堂培训513人次。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联系点,获评全省检察理论研究、案例研究工作先进单位。3个办案团队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13人分获全国、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和业务工作先进个人。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扎实开展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法律监督综合试点,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对外与纪委监委、行政机关、法院、公安等,构建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对内落实内部互涉线索移送规定,提升一体融合履职水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2228件。创新检察品牌,陇县检察院“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四大体系机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大改革创新项目。
加快推进数字检察。率先建成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启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移动检务平台,上线运行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研发运用环保税征收、刑事案件超审限等大数据监督模型24个,发现监督线索1523条,监督成案141件。2件应用成果在全省首届检察技术创新比赛和第二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健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沟通机制,强化对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年轻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配合凤翔区委对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36件。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长效机制,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监督者必受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在主动接受监督中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更高需求,以更实检察履职践行人民至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县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1件次,配合开展视察调研18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监督活动253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1名副检察长履职情况开展监督,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市政协通报全市检察重点工作,走访政协委员69人次,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市工商联的沟通联系,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发布检察办案数据、重要案件信息,开展系列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市检察院先后举办主题开放日活动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参加公开听证247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15人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嘱托、敢作善为,持续深化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15件案事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事例,36个集体和2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三秦最美检察人等先进典型,市检察院获评2023年度全省“市级检察工作优秀单位”,全市检察队伍满意率为99.22%,再创新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仍需加强;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能治理的效果不够突出,一些检察政策措施落得不实;三是法律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办案质效仍需提升;四是检察人员素质能力与现代化要求还不相适应,队伍建设有待持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一四五十”战略,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教育广大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创新系统党建联建联创机制,深化党建和业务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办案。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二是能动履职顾大局,更加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融入“三个年”活动和“十项重点任务”,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食药环等犯罪,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守护美丽宝鸡。依法打击文物犯罪,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合法权益司法保障,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是立足办案抓主业,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重点,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健全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探索轻罪治理模式,持续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过程监督。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以有效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从严治检促发展,更加注重锻造过硬检察铁军。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抓实人才队伍建设,统筹选育使用,加强教育培训,培养更多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实检察业务管理,用好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抓实从严管党治检,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严抓“三个规定”落实。持续深化“三有”争创,加大基层检察院指导帮扶力度,推进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各位代表,新征程波澜壮阔,新起点朝气蓬勃。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