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市级部门与基层组织共建共创平安活动安排,11月14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德仓带领控告申诉检察、民事检察和扫黑办等5名同志,到岐山县枣林镇、高新区磻溪镇调研平安建设工作,并开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宣传活动。
在岐山县枣林镇和高新区磻溪镇,黄德仓副检察长分别听取了两个镇党委书记关于今年以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情况介绍,询问了两个镇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开展平安建设宣传等情况。
就加强共建共创平安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水平,黄德仓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准确把握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工作要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整合资源,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积极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动态环境下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健全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三是持续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要以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举办文艺演出等方式,大力宣传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平安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率。
同时,市检察院联合岐山县检察院、陈仓区检察院分别在岐山县枣林镇街道、高新区磻溪镇街道开展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宣传活动,共发放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宣传资料2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