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打造“五强院”(政治强院、业务强院、科技强院、文化强院、队伍强院)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质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聚焦主责主业,抓好检察业务核心
(一)不断加强刑事检察工作
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83件486人,批准逮捕221件362人,不批捕58件10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7件647人,提起公诉316件486人,不起诉59件87人。提出纠正意见32件,监督立案12件,追加起诉18人,纠正漏捕20人,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57次。
(二)积极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责
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4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针对民事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办理提请民事抗诉案件5件,促成和解19件。
(三)持续发力公益诉讼
制定《关于全面支持渭滨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疫苗安全专项检察监督、“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6份,全部收到回复。
二、创新社会治理,落实上级安排部署
(一)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23件。建立检企共建机制,定期走访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全年走访企业35次,办理影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妨害企业管理秩序案件25件。
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8件,其中涉及汾渭平原大气污染6件,环境污染2件,河道整治30件。
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持续加大产业帮扶力度,联系帮扶资金5万元,建成了65亩扶贫产业园,在开展让贫困老人回归家庭专项活动过程中,驻村帮扶队逐户走访调研27户,捐款3000余元,捐衣200余件,为贫困老人赡养问题建档立卡。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全年翻查、起底各类案件1591件,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件;办理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40件328人,其中:团伙类案件30件206人,涉恶集团案件10件122人。
(三)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充分运用“四位一体”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5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向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
(四)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全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45人,不捕1件3人,办理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5件。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三、完善工作方法,推动办案提质增效
(一)推行“开放式”检委会机制
邀请侦查人员、律师、法学专家、特约检察员及本院干警等列席检委会,听取多方意见,以公开促公正。
(二)推行案件质量通报机制
针对案件材料反映出来的取证瑕疵建立“一案一卡”,对案件质量进行月报告、季通报。
(三)重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与刑事检察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全程掌握案件办理进程;与看守所建立批捕后案件跟踪和通报机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公布的“2018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中,渭滨院办理的“杨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