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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检察:16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小黄车”?检察官不同意!

发布时间: 2021-01-15

 

  共享电单车(小黄车)自去年在扶风县城新区投放以来,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了便利,减少了环境污染,但同时也带来诸多安全隐患。今年8月份,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扶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经调查、磋商后,依法对“小黄车”存在未依法登记挂牌、未对使用人进行实名注册验证等问题向扶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扶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度重视,结合检察建议书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约谈企业,落实责任。多次深入松果公司了解情况,向天津松果有限公司送达限期隐患整改告知书,要求完善共享电单车使用密码验证技术,避免未成年人开锁使用,及时为“小黄车”办理注册登记。 

    

  二是认真部署,集中整治。结合共享电单车投放区域及行驶特点合理安排勤务,严查驾乘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预防涉及共享电单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三是充分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机制,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到电动车流量较大区域、学校、单位、商铺、农村开展电动车安全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危害,借助电视、“双微一抖”等媒介,及时曝光涉共享电单车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提高学生、家庭、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截止目前,交管大队联合教体局、松果共享电单车公司进学校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宣讲3场次1200人次,为720辆共享电单车办理了注册登记挂牌手续,配备头盔300个,查处共享电单车交通违法362起。同时,松果电单车公司积极配合,完善技术支持,保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注册使用该APP扫码骑行,为避免未成年人通过使用父母手机账号开锁使用共享电单车,一经发现立即拉黑,从源头上堵上了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的事情无小事,交通出行安全只是“净化校园周边安全”的一方面,下一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围绕“校园周边安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密围绕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当好未成年人的“守护者”。 

  来源:扶风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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