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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检察:多措并举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全覆盖见实效

发布时间: 2021-01-15

 

  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的派驻机构,依法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就案件的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宝鸡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和省院安排部署,2019年9月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检察室14个,配备专兼职人员27名,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市县两级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全覆盖。派驻公安检察室成立一年多来,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提前介入侦查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成为集提前预警介入、前沿信息掌控、一线协作配合于一体的刑检工作网络化、体系化“前沿阵地”。 

    

  职能重塑,让派驻工作“青出于蓝” 

  2015年,宝鸡检察机关就已积极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并在2个县院先行试点。2017年,全市在县区公安(分)局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14个,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室或联系点100个,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区层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全覆盖。经过四年的不断探索实践,有力推动了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也为全面推进全市派驻检察室工作积累了经验。2019年9月,结合上级派驻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市检察院积极取得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制定工作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同时,注重从制度设计、职能架构、机制建设等方面对基层院派驻机构进行系统性重塑,保留了原有派驻公安法制部门检察室和基层派出所办案队所检察官办公室、刑事监督台40个,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检察室14个,并精选派驻力量,完善各项机制,健全日志台账,赋予原有的基层派驻检察室新的内涵和职能,开展全面、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实现派驻检察工作质的飞跃。   

    

  分类指导,让派驻工作“驶入快车道” 

  市院综合考量地域、办案量、监督工作基础等因素,确定了“专职+兼职、定期+巡查、监督+配合”的全市派驻检察工作新思路。市院机关专门设立派驻市公安局检察室,作为独立机构负责两级院派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挥;4个县区院结合工作实际配备专人派驻,其余检察室坚持应派尽派,集中优势力量,由刑检部门检察官兼职负责或轮流值守开展监督。市院派驻检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次开展调研督导,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基层院派驻工作情况。去年年底,对派驻检察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的基层院,协助制定了派驻检察室工作制度,完善了包括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工作机制,为发挥派驻检察室前沿阵地作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今年4月,市院在准确掌握各基层院派驻检察工作面临困难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找准症结、扭住关键,通过“点对点”帮助,“肩并肩”“面对面”解决基层派驻检察工作的难点、堵点,实现了全市基层检察院派驻检察各项工作“清零”。3个县区院依托检察室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的经验在省市级媒体刊登,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全面落地落实。 

    

  因地制宜,让派驻工作“百花齐放” 

  派驻公安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新阵地。在市院的指导下,各基层院开展了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派驻工作:渭滨、陈仓区院的联合派驻工作在新型诉侦关系和优化检警协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金台区院逐步建立了集中监督、闭环监督、全程监督的办案新模式;陈仓区院制定内部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凤翔县院立足“辅助办案、支撑办案、监督办案”职能,及时发现监督线索和违法行为;岐山县院从源头上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减少退查补查;扶风县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监督平台有效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眉县院推行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监督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陇县院提前介入工作全部纳入派驻检察室统一受理,实行办案单元分案制度,有效解决监督难题;千阳县院探索建立捕前沟通、捕后跟踪、全程引导侦查的工作机制;凤县院把派驻检察作为开展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积极发挥服务保障作用;麟游县院依托抽查直接监督、接访侧面监督、系统动态监督三项措施,进一步深化主动监督和全程监督;太白县院加强侦查引导,从注重案件质量向质效并重,有效降低案-件比。 

    

  凸显实效,让派驻工作“双赢多赢” 

  两级院派驻检察室成立以来,通过查询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公安机关案件办理情况、调取相关案卷材料、日常巡查等多种方式,对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批捕起诉等环节进行监督,拓宽了监督线索渠道,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市派驻检察室共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18项,查阅公安机关案卷3309册,查询刑事立案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044条,发现监督线索92件,通过派驻检察室监督立案占比立案监督总数的37%,召开联席会议65次,提出指导取证意见629条,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影响较大的民生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202次,提出指导取证意见405条。同时,派驻检察室坚持正确处理支持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成为宝鸡检察刑事检察工作的又一亮点和品牌。 

    

  文字:史红海 谭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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