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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风采】平凡岗位展巾帼风采 青春丹心谱检察芳华——记宝鸡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杨新同志

发布时间: 2020-08-06

  杨新是陇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基层检察干警,她把青春的激情和智慧交给检察事业,她用坚韧和勤劳对待自己的工作。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初心,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办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用自己的芳华在平凡的岗位上绚烂演绎。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陕西省“优秀公诉人”、陕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业务能手”称号,连续三次被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公诉人”,在宝鸡市首届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未检业务标兵”称号。 

(居中为杨新)

    

  铁肩担道义  妙笔著文章 

    

  初到公诉,面对陌生的环境、繁杂的工作,她也有过彷徨。可是她深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没有捷径可走,只有矢志不渝的坚持学习,把勤于学习作为不断进取、不断提高的唯一“捷径”,才能不断提升案件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水平。为了更好的履职,她取得了中国国防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为了不断巩固和更新法律知识体系,经常购买专业书籍,总结实际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权利保护的不足总结分析,撰写的《浅议未成年被害人权利保护的不足及完善》理论文章被评为市级理论调研二等奖,参与撰写的多篇理论文章在《人民检察·陕西版》发表。 

    

  精华在笔端  咫尺匠心难 

    

  她把“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作为工作的座右铭 。多年来,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执法办案的价值追求,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她时刻保持着如履薄冰、兢兢业业的心态,细致审查案件,不放过一丝疑点,让案件质量更加精细扎实。 

  在办理王某盗窃案时,了解到王某系在校学生,为了全面掌握王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她及时联系王某的父母、学校及班主任老师,了解到王某是一个性格内向、胆小怕事的孩子,在学校表现一贯较好。这一次因自己的手机被盗,就偷了别人的手机。鉴于事出有因,她鼓励王某及其家人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出于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和对犯罪的预防,对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案结事未了,帮教才是重中之重。她为王某量身制定了帮教计划,鼓励他积极生活,高考结束后,王某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胸中有柔情  未检护幼苗 

    

  她坚信每个孩子都是本性善良的天使,每一个犯错的孩子背后都有一个失职的父母,她坚持执法有尺度、检察有温度。近年来的少年司法实践表明,涉罪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被害人多数具有问题家庭背景。她积极探索强制家庭教育工作,因监护失职或失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侵害的,督促其切实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帮助为人父母者掌握教育抚养技能,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重塑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促其顺利回归社会。她结合陇县检察院实际情况打造宣传新阵地,积极宣传未检工作新动态,建造没有距离的沟通桥梁。创设了未成年人保护普法栏目“以案释法”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与共鸣。对在押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帮教活动。作为法制辅导员,深入看守所与在押的未成年人结对子,签订帮扶协议,并赠送励志及法律书籍,进行关爱帮教。 

  她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检察官,在工作中努力实现着自身价值。对于她和所有刑检人而言,扛起法律的重担,担起预防的重任,愿将自己最美的芳华,奉献给这个最好的时代。检察官不忘初心,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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