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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风采】矢志不渝 潜心奉献 ——记“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撒晓宁同志

发布时间: 2020-07-22

  2020年陕西省检察机关第七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撒晓宁同志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撒晓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系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未检办成员。从检九年,她怀揣为民情怀,做到了政治可靠、能力可信、处事可为,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名青年检察官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赤子之诚。 

 

勤学善思  扎实业务技能 

  撒晓宁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工作初始被分配到业务部门,她深知专业需知识支撑,因此,通过自学一次性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她更知“业精于勤荒于嬉”、“见贤思齐”的道理,为提升实践能力,深刻理解刑事政策、司法重点、工作难点,主动求教于前辈、同事,从原点出发,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一名刑事检察业务骨干人才。 

  履职中,她始终把把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出发点,把案件办理的实效作为落脚点。近年来,她办理和协办案件294案,无一错案,逐步成长为一名让群众信任的检察官;在办理一起“零口供”诈骗案时,她第一时间联络侦查机关分析、研判案情并指导取证,追加犯罪事实、犯罪数额,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了指控的事实、采纳量刑建议;在办理一起“涉访”的职务犯罪案件时,她即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通过查看同步录音录像、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等核实证据的合法性,用确实、充分的证据拿下了案件,被告人以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二审维持原判;2017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更是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作为方某某等12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专案组成员,参与案件的审查起诉及庭审工作。 

春风化雨  守护孩子的明天 

  她是未检办的一员,春风化雨、善意暖人。未检办成立之初,她参与起草了《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暂行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干预模式、捕诉监防一体化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等制度予以明确。 

  为了更进一步推进心理干预机制的运用,利用周末时间她学习了心理咨询课程,并顺利通过国家统考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2016年更是通过笔试、面试、论文写作及答辩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工作中她也能将所学指导案件办理。在办理郭某某等5人抢劫一案中,她对涉案的5名未成年人及3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了解到5名涉案未成年人中的3名为离异家庭、家长平时疏于管教,在传唤讯问时要求父母均到场并单独分别对父母进行谈话,现5名涉案未成年人均重返校园,家庭关系环境也得到改善。 

  作为“检徽有形、大爱无边”法治宣讲团中的一员,与三尺讲台结缘,她认真做好“未检课堂”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每一次上台前,她都会精心准备课件,反复演练授课内容,力求能寓教于乐、教学相长;台下她也会将编制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册》送到同学们的手中进行交流,实现了“开卷有益”。辖区内塬上、塬下的中小学,最西边硖石镇六川河小学、东边的卧龙寺中小学都有过她忙碌的身影。 

 

担当奉献  矢志检察事业 

  青春虚度无所成,白首衔悲亦何及。自工作以来,她埋头苦干,勇于担当、忠诚奉献。在申报“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的材料准备中,在时任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她挑灯夜战、事无巨细,一周的时间内整理出十年的工作成果。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沙龙”现场会组织过程中作为会议筹备组的一员,她准备材料到深夜、校对稿件到凌晨,确保负责工作完美呈现。她先后在宝鸡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被评为“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案件汇报及现场答辩环节取得第一名的成绩;在首届宝鸡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中被评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标兵”;在宝鸡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被评为“优秀公诉人”并荣获“优秀论文奖”;2019年在陕西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练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被选为全省刑事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训人选及高检院刑事检察业务竞赛参赛后备人选。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撒晓宁始终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和热爱,有一点光就发一点热,始终践行着入检时庄严的检察官誓词,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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