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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风采】不忘初心 坚守法治信仰 ——记“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杨薇同志

发布时间: 2020-07-22

  在刚刚结束的2020年陕西省检察机关第七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杨薇荣获了“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及“优秀论辩奖”。荣誉的背后,是她对检察事业的一腔热忱,是她对“工匠精神”的不懈追求。 

  正所谓“十年磨一剑”,十年来她从不忘入职初心,积极进取、努力提升,无论从事公诉业务、侦监部门业务,还是现在改革后的捕诉一体刑检业务,她都不曾有一丝松懈。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她先后取得了西安交通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并多次在省、市院业务竞赛中获得“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优秀论辩奖”。在2019年省院组织的全省刑检业务练赛中,她获得全省第七名的好成绩,被列入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训人选和高检院刑事检察业务竞赛参赛后备人选。 

  不断丰富的工作阅历,促使她完成了自我的蜕变,检察工作对于她,从“情怀”一步步上升为生命中的“牵挂”。 

 

  结缘检察事业 追寻法律梦想 

  在初入检察院的岁月里,杨薇的身上发生了很多逸闻乐事,她也曾度过懵懂无措的职场小白时光,也曾因粗心大意有了失误被批评指正,也曾看着胸前的检徽油然而生无限的自豪感,法律梦想的开始,便是与检察事业的结缘。 

  杨薇的检察情怀源自2006年,那时,尚是一名在校学生的杨薇面临实习,由于资源有限,只有少数的学生可以通过抽签去往检察院,幸运的是,杨薇成为了那六十分之一的“幸运儿”,从此之后她便与检察事业结下不解之缘。三个月的实习生活丰富多彩,经历了搜查、提审、取证、公诉等工作历练,从此,从事检察工作成为了杨薇的向往与追求。 

  经过刻苦努力,2011年,杨薇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了一名检察干警,在初入院的时候,除了新鲜与好奇,更多感受到的是责任与担当,检察人不但肩负着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责任,而且要扛起法律监督的检察职责,做好检察工作、办好案件,更需要有过人的细心、充足的耐心、持久的恒心。记得第一次办理故意杀人案件时,为了克服恐惧心理,杨薇提前观看了一部血腥恐怖电影麻痹神经,可是由于被害人尸体被投至水井二十几天才打捞出来,在看第一眼之后,还是忍不住吐了,但杨薇还是极力克制住自己的不适感,仔细比对了犯罪嫌疑人陈述的被害人伤口位置以及与被害人家属所述的被害人特征,确定了该案证据的重要一环。在经历了这一案后,杨薇的检察人生初长成。 

 

  不断自我加压 打磨专业技能 

  日渐熟悉检察业务工作后,杨薇深知自己现有的知识储备远远不够,必须不断精进技能,更新知识库;而且,书本上的理论并不能与实践完美结合,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使她产生很多困惑。于是,她选择了学习。 

  2014年,为实现成为一名检察官的梦想,杨薇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在两个月的备战时间里,她每天保证15个小时以上的学习时间,专心致志、废寝忘食,当年就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资格A证。2015年,为提高检察业务水平,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为检察干警组织报名心理咨询师培训班,为了能够更顺利的办理案件,提升自我,杨薇利用周末时间前往培训学校学习,下班后在家中每天学习相关知识,考取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同年,又通过全国在职研究生联考,考取了西安交通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在职学习,2018年获硕士学位。 

  不断的学习,让杨薇对自己的职业认识更为清楚,不断增强自身业务能力,提高法律水平,为平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踏实勤勉工作 心有责任担当 

  杨薇深知,责任与义务是检察工作的生命底线。作为一名党龄13年的党员,她秉持着对检察事业的热情和敬仰,不断加足马力、脚踏实地、敬业前行。 

  从检十年,杨薇一直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自己。至今共办理、协助办理案件400余件。其中,杨某猥亵儿童一案,犯罪嫌疑人在公交车上猥亵未成年幼女,审查案件中她严格把握证据关,进行详细分析论证予以定性量刑,并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后在本院未检办组织下,及时对各学校开展预防性侵教育,取得良好效果。宝鸡某学院教官李某诈骗一案,其诈骗学生学费,数额巨大,在校园及周边造成恶劣影响,通过审查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对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取得良好效果。20176月进入侦查监督部工作后,辅助办理各类案件,其中包括本市首例涉黑涉恶性质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立案监督等方式顺利审查批准逮捕14人。辅助办理杨某、范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对涉案卤肉店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及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效果良好。辅助办理杜某、黄某故意杀人案,该起案件系杀人分尸案,性质及其恶劣,通过现场勘查、严格审查证据材料,最终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投身法治教育 温暖正义同行 

  作为金台区院“检徽有形、大爱无疆”法治宣讲团的成员,杨薇参加了多次法治宣讲活动,其中2017年金台区检察院开展“安全教育六十天 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时,在石油小学开展了“远离校园暴力、开启快乐人生”法治宣讲,在慧佳智能园开展了“儿童防性侵”法治宣讲,在西街小学做了“防校园霸凌”问卷调查等,2019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走进卧龙寺小学,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将法治理念传达给青少年,为他们筑起一道法律的保护屏障,帮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 

  除了给未成年在校学生做法治宣讲,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杨薇同样会给每一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法治教育,并与其家庭进行沟通交流,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从心理上接受法律,遵守法律。曾经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共同抢劫案时,5名犯罪嫌疑人都是辍学学生,家长对其放任自流,不愿管教,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家长依然是放弃态度,甚至不愿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讯问过程,杨薇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与几名家长反复沟通,在依照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家庭教育观念,让几名家长接受自己的孩子,并下决心教育孩子、帮助孩子回归正途,在与家长沟通好之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感化,经过一系列工作,几名平日里非常叛逆的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和父母互相理解,重新建立了较好的沟通方式与亲子关系,最终回归了家庭与社会,其中3个孩子重拾学业,返回校园继续学习,案件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杨薇坚信:惟其艰难,更显勇毅;为其笃行,弥足珍贵。检察事业崇高神圣,责任重大光荣,在未来的每一天,必将继续坚守法治信仰、尊崇检察事业,从点滴做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不忘从检初心,脚踏实地、勤勉工作,为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每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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