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陕西省检察机关第七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李子瑾同志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李子瑾,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十三年,她以检察人的温度和担当从事检察工作,以追求公平正义的初心投入刑事检察工作,以求极致的标准办理刑事案件,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她曾获全省、全市“十佳公诉人”,全省“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称号,多次在省市论辩赛上荣获“最佳辩手”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对于李子瑾来说,这一路走来,积累的不仅是荣誉阅历,更是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
专研业务 勤学苦练强素能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精通业务是对一名优秀刑事业务检察官的基本要求,而始终学习是业务精通的必由之路。李子瑾本科毕业于非法学专业,初入刑事检察岗位,没有法学院导师系统讲授理论,更没有机会锻炼办案技能,直面而来的便是“迅速适应岗位”和“立即转换角色”,她并没有退缩,而是拜科里业务骨干、办案能手为师,上班时向同事学,下班后向书本学,初窥门径后,在扎实学习业务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思辨能力和辩论技巧,她又多次参加各种辩论活动。如去年新的《刑事诉讼规则》发布后,李子瑾第二天便将其打印出来,发给部门干警一同展开学习和讨论。同时她还注意理论与实践基础的有机结合,撰写的诸如《浅议公诉人庭审辩论的素能培养》等研究课题和调研文章多次被省级以上媒体刊登、获奖。
勤勉奉献 恪尽职守扬正义
检察官维护公平与正义的使命神圣而崇高,但这一使命的背后,却意味着艰辛的担当与付出。在刑事检察岗位上,李子瑾不忘初心使命,始终保持坚持与韧性,甘于埋首于案卷中,认真细致审查证据材料,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
李子瑾经常说“喜欢办案”,这句话不只是挂在口头上,更实实在在体现在其勤勉敬业的工作态度上,所承办和审批的案子,无一错案。“艺痴者技必良”,作为员额检察官,她敢于迎难而上,主动挑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办理,其中包括办理辖区首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非法出售发票案,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买卖国家证件案、组织考试作弊案等新类型案件;办理了社会影响较大的许某等13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杨某等16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高检院指定的张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等。
执法为民 不忘宗旨促和谐
一名优秀的检察官,要刚柔并济,不仅要在惩治犯罪上有踏石留印的坚决,对人民群众更要有春风化雨的温情,用案件的优质高效办理来回应人民期待。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中,李子瑾不仅事无巨细负责本院扫黑办的具体事务,涉黑涉恶案件受理后,她又作为案件承办人破案攻坚,投入到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在办理方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她与办案团队前往案发现场了解村庄周边环境、商户经营和涉案土地分布情况,走访村委会,并向村民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在案件攻坚时期连续加班加点,多次参与法院、公安机关召开的讨论会、联席会,追加起诉2人,追加犯罪事实3笔。案件提起公诉后,在准备全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竞赛的过程中,白天听课学习,晚上起草出庭文书,在所有被告人均不认罪的情况下,有力指控犯罪,最终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认定,通过该案的办理,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当地村庄的生产生活环境,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李子瑾同志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以永不懈怠的工作态度,一往无前的奋斗精神,践行着一名检察官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