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杰带领干警前往凤翔县柳林镇六冢村,为贫困户被害人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一万元,在决胜脱贫攻坚中再走出坚实一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干警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后,经深入调查得知,被害人家庭劳动力只有被害人父亲一人,由于要照顾被害人以及家中一名老人,无法外出务工,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据此,我院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上报政法委同意后,决定为贫困户被害人家庭申请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一万元。发放过程中,副检察长张杰代表县检察院,鼓励被救助人感恩党和国家,坚定生活信心,自强不息,学好本领,努力改变家庭经济状况,早日过上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同时,向大力支持这次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镇村负责同志、驻村工作队以及被害人家庭的帮扶干部等领导和同志们表示感谢。被害人家属也哽咽地说道:“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院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让我对未来的生活又有了希望!非常感谢检察院为我们申请这笔钱。”
今年以来,凤翔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院领导督办或亲自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多方争取救助资金,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9月,共摸排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9件,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件,已经办结2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为决胜脱贫攻坚贡献出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