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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位农民工16.8万元被拖欠工资追回来了

发布时间: 2020-10-27

  检察官:请问你是王某某吗?我是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你查询一下你的个人账户,凤翔某某公司拖欠你的7524元工资是否到账? 

    

  农民工:我刚收到银行短信提示银行卡到账7524元,我正纳闷呢,原来是你们帮我把工资讨回来了,非常感谢,你们为我的事操心了,太感谢了。 

    

  检察官:那就好,我们再次核实确认一下我们就放心了,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再见! 

    

  农民工:再见! 

    

  检察官:请问你是顾某某吗?我是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你查询一下你的个人账户,拖欠你的13041元工资是否到账? 

  ······ 

    

    

    

  这几句简单的问答重复了12遍,不是讯问嫌疑人,而是我们的检察官再次核实12位农民工是否真正全部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这一遍遍问询才结束。 

    

    

  20207月初,凤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一起反映某劳务公司拖欠12名农民工工资线索抄送我院监督办理。接到该线索后,我院即依据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展开了对线索的初核调查,经全面调查核实查明,凤翔县某建筑劳务公司拖欠王某某等1220193月至5月工资,共计168033元,且12人均为外省农民工,现已不在本地打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公司因为受今年年初疫情影响,资金链出现短缺,支付上述工资存在较大困难。在此情形下,凤翔县人民检察院从既保护农民工切身利益又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经双方多次磋商,达成了分期支付协议。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该公司于9月中旬前通过微信等线上支付形式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99481元,后于10月中旬前支付剩余68552元。目前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成。这一举措,减少了农民工讨薪路上的时间,也为他们节省了来回路途成本,同时也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营。此起案件的办理是凤翔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六稳六保的有益实践。 

    

  下一步,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将在机制建设方面加强与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沟通协调,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欠薪线索常态化移送机制及案件信息交换制度,提高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质效,并以此案办理为契机,不断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关注对民生权益的保护,也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贡献更多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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