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7)
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7日在凤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凤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利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发展”总基调,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为总要求,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认真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强化批捕起诉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凤翔”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县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全县严打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提高群众安全感。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7人,提起公诉212人,同比分别上升8.9%,下降12.8%。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15人;批捕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44人,提起公诉47人;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42人,提起公诉34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健全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行案前风险评估、案中跟踪调处、案后回访帮教,在办案全程稳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止涉检信访问题发生。加强证据综合审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分析,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县公安局和县法院沟通协商,对侦查人员举办刑事执法规范化业务培训会,严格证据标准。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公诉部门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实施办法》,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规范取证行为,这一做法被市检察院批转推广。与县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工作意见》,规范和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司法机关与律师的沟通联系和监督约束,维护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切入点,发挥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在全县建成并开通运行涵盖2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信息互联互通。去年10月份,全省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和侦查监督工作推进会在我县召开,我院在会上讲解并演示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操作流程和运行情况,受到一致好评。此外,针对犯罪未成年人被不起诉后考察帮教缺失、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的现象,联合县教体局、司法局制定出台了《被不起诉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实施办法》,先后对3名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实施考察帮教,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二、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首要位置,突出查办重点,提高查办能力,创新预防机制,构建社会化预防新格局,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扎实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套取家电下乡专项补贴资金犯罪专项行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11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4人,其中大案3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
提高查办案件水平。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完善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处理回复。建立案件预审和证据审查机制,完善侦监、公诉部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健全案件移送和证据转化机制,形成查办合力。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开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了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预防工作的审议意见,结合执法办案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一年来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60次,预防咨询68件,开展案例剖析4件,预防调查6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件,举办法制讲座19场次。先后在国税、地税、电力、农业等系统和单位举办预防讲座,对全县部分镇村干部、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中小学校长、财务人员等进行警示教育,组织西凤酒厂干部职工参观宝鸡监狱,组织林业系统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取得较好教育效果。认真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我院《关于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引起县委、人大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并在全县转发学习,该报告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评选中荣获优秀奖。
三、全面加强诉讼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核心价值追求,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立案监督中,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5人,监督撤案13件16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6件6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诉8人,追加犯罪事实30宗,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13件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量刑偏轻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2人,监督纠正违法行为6件次。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与在押人员谈话、监管场所巡视检查等制度,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共与新收押人员谈话75次172人次,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4次,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情形11件次。利用看守所检察办公自动化系统加强对羁押期限检察,有效防止超期羁押情况发生。适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2件。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对22名罪犯刑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逐一考察谈话,防止了违法问题发生。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执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严格规范民行检察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准确把握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范围,依法规范督促起诉工作,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去年对法院生效民事裁判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5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加强与县法院执行部门联系,建立执行备案制度,通过出席重大执行案件现场、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民事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2件。
四、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主线,持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内外部监督,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确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通过开展辅导讲座、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换位体验、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活动,加强学习教育,强化为民宗旨,倡导务实作风,铸就清廉品格。活动中共征集意见建议97条,归纳梳理“四风”方面问题10个,分类建立台账,逐项整改落实,修订完善管理制度17项,形成了抓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去年8月中旬,县委书记赵新年主持并参加我院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我院活动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从坚持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大局稳定、打造过硬队伍、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检察工作的决议和专项审议意见,同时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去年2次集中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邀请部分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代表提出的“三官一律”经常进乡村活动建议,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并适时回访,赢得了代表满意。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座谈会,围绕推进依法治县、加强监督支持、促进公正司法和自觉接受监督主题,加强沟通联系,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合力,为推动法治凤翔建设作出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切实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检察工作室和“一村一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下移工作重心,加强检察宣传。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去年10月份以来,依托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向社会公开判决已生效的起诉书、抗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23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19条,及时公开重大案件信息9条,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适应信息化要求,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全部案件实行网上办理,实现了案件信息网上录入、执法办案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监控,强化了案件质量管理,确保案件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去年9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组对我院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评估检查,全面检查了我院2013年以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察管理和检务保障等方面工作,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基层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干警规范责任意识,促进了制度落实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此外,在“两房”建设工作中,我院新技侦综合楼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六层框架式综合楼主体已经封顶,有望今年上半年竣工。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我院连续第四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审视过去,我们也十分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和公正司法的要求还有差距,查办大要案力度还不够、监督效果还不突出;二是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法律不严格、司法行为不规范、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务公开力度有待加大,执法办案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四是部分干警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适应,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业务素能有待持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群众满意度,开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局面,为冲刺陕西“十强县”,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活力凤翔、美丽凤翔、幸福凤翔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抓住重点环节,坚决惩治贪污、挪用、骗取国家投资的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农村和县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密切关注民生领域犯罪活动的新情况新动向,围绕关键环节,坚决惩治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诈骗民生资金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教育、医疗、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养老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着力推进“平安凤翔”建设。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司法办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利、解决问题,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积极探索对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案件适时介入制度,监督指导行政执法机关收集、固定、保存证据,加强对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监督力度,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三、着力加强诉讼法律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引导取证,严格起诉标准,在办案中强化监督意识,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机制、拓展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能力。要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要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抓好专项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意见和建议、量刑建议、抗诉、渎职行为调查等监督方式和手段,坚决纠正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司法、严格监督、严格问责。进一步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规范网上办案,强化对检察业务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坚决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在办案中积极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等权利,维护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重点加强对自身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款物、起诉等环节的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依法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以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依法及时公开有关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
五、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 “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教育活动,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持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规范履职行为,严格办案纪律,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开展分类全员培训,加强对高层次、专家型法律人才和中层干部、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注重典型培养,提高队伍战斗力。认真落实上级院部署,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各项检察改革任务,健全完善办案质量考评机制,明确检察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按照“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实践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切实提高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实现新突破,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深入推进平安凤翔、法治凤翔建设,为“冲刺陕西十强县,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三个凤翔”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凤翔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1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