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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发布时间: 2023-10-24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院内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干警厉行勤俭节约、增强环保意识,全院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近日,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节约能源工作,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央、省、市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和实施步骤,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担任节能专员,负责能源资源数据上报等工作。通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强化日常检查,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营造宣传氛围,强化节能意识。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宣传活动,向全院干警发出135份低碳出行、绿色办公等倡议书,在院工作群内定期发布关于节约用电、用水等相关通知,在办公室、楼道、洗手间等公共区域张贴“随手关灯、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等宣传标识。在食堂张贴“节约用餐、严禁浪费”等宣传海报,引导干警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 

    

  三是强化节能措施,深入推进创建。修订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用车节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打造节约型机关的制度,严格事前审批把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积极推进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实现办公照明光源全部采用LED节能灯。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办案,传输文件、会议通知尽可能使用内网CC、邮箱等途径,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坚持光盘行动,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下一步,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部署,聚点滴之力,持续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发挥好节约型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共同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节约型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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