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从检察环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经多次磋商,近日,凤翔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凤翔县工商业联合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服务凤翔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实施意见》旨在教育、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诚信经营、规范管理、解决企业涉法后顾之忧,推动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和凤翔县工商联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工作协同,为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了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和凤翔县工商业联合会建立联席会议、日常联络、联合调研等配套工作交流机制。优化检察监督案件工商界参与监督机制;加强涉民营企业风险预警防范及争议化解;强化涉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意见》还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标准作出严格规定。
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冲击,经济发展形势严峻,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将保障复工复产,服务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为重点任务,主动履职、靠前服务,多次组织检察干警走进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倾听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依托“12309热线”“两微一端”等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8件次,主动参与化解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案件2件,有力助推了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和凤翔县工商联合会联合制定出台的《实施意见》为契机,进一步紧扣“六稳”、“六保”主题,强化检察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探索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路径和方式,真正把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字:李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