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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斗”倒进看守所 “摸金”摸到铁栅栏

发布时间: 2021-03-11

十年量刑余生茫,铁窗望,思过往。千里念家,无处话悲凉。纵使悔罪应不掘,虽认罚,刑难商。为盗古墓奔他乡,雍国藏,难抵抗。洛阳大铲,夜半挖四方。逃得三载逍遥外,看守所,徒感伤。

32日,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向凤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

20166底的一天晚上河南洛阳籍男子某某同凤翔籍某某等五人(均已判刑),在凤翔城关镇瓦窑头郑某某家的麦地内探得一处古墓,第二晚使用洛阳大铲、吊包铁锨等工具,在麦地内挖了一个深约45米,直径约5060厘米的洞,盗得人形陶俑两件,马(或者骆驼)陶俑两三件及一些陶俑碎片后李某某等人将所盗文物以10000多元卖给桂某某,事后李某某分得赃款2300元。201611月中旬某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毛某某等五人(其中两名人员与上次非同一人,均已判刑)在高王寺村孟某某家麦地内探得两处唐代古墓利用同样的方式挖掘两处盗洞,未盗得物,后将盗洞掩埋逃离现场。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两次作案地点均位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秦雍城遗址保护区内。

【嫌犯落网】

20173月初,凤翔县公安局民警发现城关镇高王寺村一组、瓦窑头村五组麦地疑似盗掘古墓遗留的盗洞,因该处位于秦雍城遗址保护区,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社会影响恶劣,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公安迅速、详细侦查,抓获毛某某、景某某等人,经审讯,嫌犯供述了包含20166月和11月盗掘古文化遗址的两起犯罪事实,并供出本案河南洛阳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2017320日,凤翔县公安局对李某某网上追逃,20201120日,李某某在吉林省一工地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李某某到案后对其参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讯问和听取了李某某的意见,听取了值班律师的建议,审查核实了全部案件证据材料。案件承办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雍城遗址保护区内古文化遗址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赔所获赃款,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之规定,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检察机关最终建议量刑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宝鸡市凤翔区作为先秦古都,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了丰富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秦雍城遗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县南郊,总面积约31.56平方千米,1988113日,秦雍城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11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秦雍城遗址保护区(包括雍城城址、秦公陵园、国人墓地三部分)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检察官提醒大家,作为炎黄子孙,我们不仅仅要热爱身边的土地,更要爱护土地下沉睡的宝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以身试法,切莫打文物的算盘,你的一“镢头”下去可能面临十年起步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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