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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院: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发布时间: 2022-02-21

 

215日,从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获悉,凤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1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2021年,凤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全力维护凤县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政法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建设高品质幸福凤县发展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凤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出售、收购珍贵及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坚持打击经济金融犯罪与防范化解风险并重,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法律层面难题和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主动融入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组织全院干警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和复审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参与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不间断开展小区巡查排查、卫生整治,当好人民群众贴心人依托县政协潘永刚委员工作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构建一站式服务窗口,对来访群众开展法律知识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将最多跑一次的便民、利民司法理念落到实处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入资金20万元,完成为民实事18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落实能救均救的原则,针对刑事被害人、被欠薪务工人员及生活困难群众开展司法救助3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2022年,凤县人民检察院将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担当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展现新作为、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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