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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造枪支护庄稼,触犯法律被判刑

发布时间: 2022-05-30

  

手里有枪很“酷”? 

拿枪打打猎? 

用来守护庄稼 

“我的枪保管的好,肯定查不到我的”…… 

出于种种侥幸心理 

有些人非法制造、持有枪支..... 

20166月,李某某为守护庄稼,在网上购买射钉无缝枪管、红外线瞄准镜、钢珠、射钉弹等物品后,根据网上教程,对上述物品进行了组装并试射。2021年8月,凤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涉枪线索,随后在李某某家里查获疑似射钉枪一支。经鉴定,李某某组装的枪形物属于枪支。 

    凤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李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火药为动力枪支一支,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李某某以非法制造枪支罪提起公诉。 

近日,凤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提示:枪爆无小事,民安重如山。枪支在我国属于严格管制的物品,在网上购买零部件进行组装制造枪支是犯罪行为,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并且危及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最终也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为此呼吁广大群众如果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赶紧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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