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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 2022-02-21

  

    近日,凤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凤县应急管理局辖区矿山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督检查行动。  

    2月9日,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永刚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前往三台山金矿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检察人员通过调阅企业相关台账、查看安全生产设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项工作,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开展生产,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要求监管单位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随后,检察人员与行政监管单位共同下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井下木支柱断裂,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现场要求企业负责人近期整改,并督促行政监管单位依法全面履职加强监管,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消除整改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现场检查过后,召开了检察、行政监管、企业三方座谈会,会上要求企业必须在复工复产前制定好详细的恢复生产安全建设方案,并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全面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开工生产。同时建议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检查中认真履职,依法监管,防止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走过场。 

  下一步,凤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定期巡访矿山企业,有效监督企业带病作业,行政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等新领域的公益诉讼业务工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安全防范大格局,全面实施“凤凰计划”、实现“五个倍增”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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