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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一份检察建议还原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 2021-12-22

近日,宝鸡凤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镇河道边堆积有大量建筑垃圾。经调查,该地段建筑垃圾堆积面积较大,且堆放时间较长,无人清理。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对河道行洪安全造成威胁。由于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该区域失于监管,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处于被侵害状态。 

查清事实后,凤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该镇人民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镇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该区域建筑垃圾清理,恢复原貌,并加强对日常保洁的监管力度。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镇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出动了铲车和运输车辆,对河道边建筑垃圾彻底清理完毕,同时对镇辖区内河道类似环境问题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全部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在全镇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凤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大秦岭的生态环境。此次公益诉讼前监督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发挥了凤县人民检察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打造绿水青山的大美凤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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