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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 送法进校园

发布时间: 2019-06-26

6月25日下午,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宽让,副检察长唐玉峰及刑检部业务骨干组成的宣讲队走进扶风初中,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按照宝鸡市检察机关市县两级检察长担任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安排,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宽让同志受聘担任扶风初中法治副校长以来,重视检校联动,不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致力于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本次宣传,董宽让检察长结合多年法律工作经验,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向扶风初中广大师生上了一堂有意义的法治课。针对初中生的接受能力,董宽让检察长首先从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概念切入,对法律的基本概念及检察机关的职能进行了讲解;其次,根据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通过讲述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案释法,帮助学生们正确辨别什么是违纪、违法、犯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列举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现实表现,对未成年人如何增强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宣讲现场还进行了案例分析和抢答互动,加深他们对违纪、违法、犯罪等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增强法治及道德教育效果,筑牢“安全防火墙”,强化自我保护的“内功”。
 

最后,董宽让检察长语重心长地告诫在场学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染上了不良习性,以后要改正就很难,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呼吁花季少年们,要从小重视法律知识及思想道德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本次宣传,董宽让检察长结合多年法律工作经验,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向扶风初中广大师生上了一堂有意义的法治课。针对初中生的接受能力,董宽让检察长首先从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概念切入,对法律的基本概念及检察机关的职能进行了讲解;其次,根据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通过讲述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案释法,帮助学生们正确辨别什么是违纪、违法、犯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列举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现实表现,对未成年人如何增强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宣讲现场还进行了案例分析和抢答互动,加深他们对违纪、违法、犯罪等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增强法治及道德教育效果,筑牢“安全防火墙”,强化自我保护的“内功”。
 

最后,董宽让检察长语重心长地告诫在场学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染上了不良习性,以后要改正就很难,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呼吁花季少年们,要从小重视法律知识及思想道德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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