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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以“真心”为名,行诈骗之实,检察官教你三招识破“网恋骗局”!

发布时间: 2025-05-08

  近日,随着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以“网恋”为幌子的诈骗案尘埃落定: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33.4万元,被扶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与此前未执行完毕的犯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2022年9月,被害人小美(化名)在某社交平台结识了一名男子,对方自称小帅(化名),经营一家汽车装潢店,目前单身,谈吐大方且对自己温柔体贴,很快让小美产生好感。两人聊了几天后便见了面,随即确定恋爱关系。 

  然而,甜蜜背后却暗藏算计。在一起没几天,男友便以“店里着火,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小美借钱,考虑到双方感情,小美便通过微信向其转账。此后,男友的“困难”接踵而至:“花呗到期需要还款”“店里重新装修需要钱”“朋友有100万存款任务,帮忙再凑10万元”“工地工程款要补税费”……每次借钱时都是不断恳求着,或语气焦急、或情绪低落,让小美屡屡心软,甚至屡次通过支付宝贷钱转给男友“应急”。直至2023年底,小美累计转账33.4万元,每次催男友还钱,都说第二天给,却始终等不到还款,她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袁某早已结婚,其无固定工作,所谓身份及借钱事由均为虚构,袁某诈骗得来的赃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面对铁证,袁某供述:“之前借了很多人和贷款平台的钱,为了还这些钱,才想骗钱,没想到她直接就给我了,后面就越骗越多了……” 

  检察官提醒:此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对情感的期待,通过“精准关怀”建立信任,再以“紧急情况”“共同未来”等理由诱导转账,具有较强隐蔽性。三招识破“网恋诈骗”套路 

  1.身份核实是前提:网络交友务必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可通过视频通话、线下见面、查看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明)等方式确认信息,警惕“完美人设”。 

  2.金钱往来多警惕:恋爱中涉及大额借款、投资、垫付资金等要求时,务必保持清醒,避免因“感情绑架”盲目转账,确需转账也要注意留痕,降低风险。 

  3.异常信号早止损:若对方拒绝透露真实生活圈、回避关键问题频繁以“家人重病”“事业危机”等理由借钱,需提高警惕,发现异常后应及时向亲友求助或报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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