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本指护城河,东汉班固著《两都赋序》中就有:“京师修宫室,浚城隍”,也就是京师修皇宫,疏通护城河。原始崇拜认为,凡与人们日常生活有关的事物皆有神在,城墙、城壕在防卫敌人、猛兽攻击,保护一城百姓安全上,功莫大焉,于是城隍神被视为城市的守护神,大多由有功于地方民众的名臣英雄充当,是中国民间和道教信奉的守护城池之神。城隍庙,是用来祭祀城隍神的庙宇,是中国古代宗教文化中普遍崇祀的重要神祇(qí)之一。
扶风城隍庙,位于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城老区东大街5号。始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是关中西府地区唯一保存完整的城隍庙建筑群,故有“关中西府第一城隍庙”之称。2006年5月25日,扶风城隍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里不仅是明清古建筑艺术的瑰宝,更承载着西府大地的廉政文化与司法精神的千年回响。
一、古建瑰宝:凝固的时光与跃动的文明
扶风城隍庙既保持了官式建筑的样貌,又融入了地方建筑的特色,能够依凭古建筑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古建筑群,不光规模宏大,而且布局科学,在梁柱式木材构架的应用、建造法式和布局等方面都有独特之处。
扶风城隍庙坐北朝南,依三级夯土台基而建,南北高差达13米,古建筑群的布局对称、宽敞,主要建筑物都放在中轴线上,附属建筑则置于左右两侧,大门、二门、迎客亭又把全院分为三进的四合院子,使整个古建群显得主次分明,形成“一进三院落”的恢宏格局。从山门殿悬垂“你来了麽”的匾额,到正殿八根金柱撑起的叠梁式木构架,每一处细节都诉说着匠人智慧:献殿前檐斗拱雕刻成龙首、象鼻形态,屋脊龙吻构件兼具防火与装饰功能;正殿内垂莲斗拱保留元末明初原木本色,彩绘与木雕交相辉映,堪称“露天建筑博物馆”。
尤为珍贵的是,城隍庙内藏有南北朝、隋、宋、金、元、明、清及民国年间碑碣、造像碑、经幢、石造像数十座,其中明代《朔望自警誓词》石碣镌刻“廉仁公勤”四字,与供奉的明代廉吏王纶形象相呼应,使这里成为廉政文化的精神地标。庙内扶风县博物馆更陈列着西周青铜器、历代铜镜等文物,从商周礼器到明清陶器,串联起中华文明的千年脉络。
二、检察履职:法治利剑守护历史年轮
近几年,扶风县检察院结合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对县内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走访,重点针对被保护单位的文物是否有刻画、涂抹、改变现状、损害的现象,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是否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等进行排查。对于在走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研究、梳理,对于部分县级文物保护遗址未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未划定保护范围;部分文物保护遗址有刻画、涂抹的现象;部分文物保护范围内有挖掘、排污等现象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面对县城隍庙内古建相继出现的一些问题,扶风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文物保护工作为切入点,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促成三处濒危文物纳入抢救性保护。针对东碑廊出现的裂缝问题,督促县博物馆及时进行抢救,经过多日紧张施工,使东碑廊的安全隐患得以彻底清除。针对大殿顶部落叶较多问题,联合文保部门开展屋顶排水系统专项整治,在随后三个月的“回头看“中,有力推动解决了屋面渗漏隐患。近期又针对城隍庙院内部分树木靠近古建筑造成一定影响和危害发出检察建议,县博物馆积极整改迁移树木。
三、文化传承:司法精神与文明基因的共鸣
城隍庙正殿屋脊上的獬豸浮雕,与检察官制服胸前的检徽遥相呼应——这一象征司法正义的神兽,跨越时空见证着法治文明的传承。
近期,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干警赴扶风县城隍庙进行寻访,并联合扶风县博物馆将廉政教育与文物保护深度融合,依托城隍庙“廉吏王纶”故事与《自警誓词》碑刻,组织干警开展沉浸式主题党日活动,让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清廉为官的古训共振共鸣。
检察干警们逐一探访了城隍庙及扶风县博物馆内“与民休息”碑,王纶墓志以及馆内珍藏的陶器、青铜器、瓷器等文物,以及庙内的古建筑群,认真聆听着文物背后的历史故事和文化密码,深切感受到扶风历史文化的厚重底蕴,也深刻认识到文物保护对赓续文化血脉、增强民族自信的重要意义。
扶风县检察院与县博物馆参加活动人员共同座谈,双方围绕文物日常管理、古遗址寻访保护、文物外展流程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就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等达成共识。
下一步,扶风县检察院将不断深化“检察蓝守护历史青”品牌建设,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文化赋能”模式,将文物保护纳入县域综合治理体系。
未来,我们期待城隍庙不仅是游客触摸历史的窗口,更成为法治精神与传统文化融合的示范地——在这里,每一块青砖都镌刻着司法护佑的印记,每一缕阳光都照亮文明传承的道路。六百年的时光年轮,终将在检察人的守护中,化作照亮未来的永恒炬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