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动态 > 检察信息

一起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杀人案二审开庭!大检察官杨春雷依法履职

发布时间: 2019-12-24

一起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杀人案二审开庭!大检察官杨春雷依法履职

   12月1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刘某某故意杀人一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出庭履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李智担任审判长,上诉人刘某某及其二审委托辩护人(原一审指定辩护律师)出庭参加诉讼。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部分干警、原一审公诉部门及原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到庭旁听庭审。

主要案情

2019年8月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害人成某某(殁年35岁)经常因为经济问题等家庭琐事发生纠纷。2018年6月8日1时30分许,刘某某与成某某因感情纠纷在租住地发生争吵、厮打。刘某某持菜刀在成某某的头面部、颈部及肩部进行劈砍,致成某某死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某不服,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履职过程

1

阅卷 讨论

   11月1日,该案轮案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杨春雷检察长办案组后,作为案件主办人,杨春雷检察长第一时间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及讯问同步录音录像。

   11月27日,杨春雷检察长与办案组成员召开案件研讨会,就主要案情、上诉理由及案件焦点进行了充分、细致地讨论,为秉承客观公正理念,全面审查案件,准确理解和把握“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死刑政策,围绕案件前因事实、上诉人刑事责任能力、瑕疵证据等本案在三个方面存在的十个具体问题,拟定、制发了补查提纲,明确了补查方向,提出了具体补查要求。

02

座谈

   12月5日,杨春雷检察长与原一审公诉部门、原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召开了面对面的案件座谈会。原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汇报了补查进展情况,围绕补查问题,就补查原因、补查方向、补查要求等内容,杨春雷检察长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针对本案侦查过程中存在的取证不全面问题向原侦查机关提出了今后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03

提审

  12月5日,杨春雷检察长赴鄠邑区看守所提审了上诉人刘某某。根据座谈和提审情况,进一步拟定和修改了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出庭检察员意见书等。

04

参加庭前会议

   12月13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成员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案件庭前会议,检辩双方围绕审判员检察人员的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以及上诉人刑事责任能力问题发表了意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对二审期间补查情况进行了证据开示。05出席二审法庭

  12月18日,杨春雷检察长依法出庭履行职务。在庭审中,检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地举证质证,围绕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被害人的责任层次、有无自首情节以及本案量刑等争议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

杨春雷代表检察机关发表出庭意见,指出本案上诉人刘某某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持械将妻子成某某杀害,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建议二审法院综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死刑政策对刘某某故意杀人犯罪依法改判。

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