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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青慧: 平凡岗位绽放美丽人生

发布时间: 2014-06-06
       初见她,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那时她正在办公室里整理案卷资料,黑黑的眸子,温婉的笑容,言谈举止间透着一种知性美,外加几分坦然和淡定。
有人说她执法如山,有人说她柔情似水,有人喊她“青青”,有人称她“老师”,有人叫她“检察官妈妈”。她多情善感,办案中,涉案的失足少年让她心痛,她用母性的关怀温暖他们受伤的心;她亦有拍案而起的侠气,公诉席上,她一身正气,冷静沉着,凭事实铁证,指罪恶要害,眼神中闪耀着坚定和果决。
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把检察事业视为自己毕生的追求,把法律公正和人民利益视为自己神圣的使命。二十多年来,她始终默默无闻地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诠释了一名优秀检察官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她,就是陕西省扶风县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优秀检察官屈青慧。
                    侠骨柔情公诉人
  “俗话说,法不容情, 但执法者不能没有亲和力。执法者的人性化,能够像春风化雨一般沁入弱势群体的心田,让他们感受到正义的力量和社会的温暖。”这是屈青慧的心里话,也是她行动的写照。
在扶风县城中心的水果市场,人们常常会看到一位小伙子在自己经营的水果摊位前,一边热情地招呼着顾客,一边打理着各色水果,生意十分红火。谁也不会想到,这位小伙子却曾经是多起抢劫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而当时承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正是时任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的屈青慧。
在审查此案的过程中,屈青慧了解到他当时已年满十四周岁,孩子因生活拮据,在他人的纠集下,多次抢劫了附近的在校学生。多次抢劫,按刑法有关规定,已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就要被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十四周岁在刑法规定中是罪与非罪的分水岭,孩子的刑事责任年龄证明就成了本案是否从轻的关键证据。讯问时,孩子说的是农历出生日期,与户籍证明不一致,关键证据有了分歧。
   “这个证据牵涉到一个孩子的前途命运,一定要查清楚才行!”屈青慧坚定地说。
   当时正值三伏高温,酷暑难耐。屈青慧顶着炎炎烈日,先后去了当地公安部门、孩子户籍所在的村组以及孩子出生时的妇幼保健站,克服了因年代久远造成的重重困难,终于找到了记录孩子出生日期的详细资料。这份来之不易的证明材料,证明了他前几次的作案在十四周岁以下,不属于刑事处罚,他在十四周岁以上仅参与了一次抢劫犯罪事实。法院最终采纳了她的量刑建议,其被判处缓刑。
犯罪嫌疑人李某年仅25岁,已是两个女童的母亲,家人受重男轻女的思想影响,公婆对其辱骂不休,丈夫对其出手打骂,她不堪忍受这些折磨,一时冲动之下竟将出生几天的幼女勒死了,按故意杀人定性提起公诉,势必要给这位农妇判很重的刑罚。屈青慧没有就案审查,而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倾诉,走访四邻和她的家庭成员,了解她的生活环境,调取了大量的对其从轻的证据材料,法院在开庭时依据这些证据材料,对这位农妇依法做了从轻判决。
    这起案件也引起了屈青慧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她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制宣传,与基层的妇联积极联系,对此类家庭展开法律救助,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夫妻矛盾,建立和谐家庭关系。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能够看到我所经办案件的当事人因为我的鼓励,可以坚强、洒脱地面对新生活,真的很欣慰。我会坚持我对法律的信仰,坚持对人性的关怀,为社会和谐尽绵薄之力。”屈青慧说。
厚厚的案卷中,是冰与火的考验;庄严的法庭上,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多年来,屈青慧参与了近600余件的刑事案件的办理,经她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做到了零投诉,零上访。2003年屈青慧所在岗位荣获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人淡如菊真性情
唐代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典雅》里写过这样的句子:“落花无言,人淡如菊。书之岁华,其曰可读。”这句话用来形容屈青慧再恰当不过。在她的身上,有着菊的内敛和朴实,不张扬、不喧嚣,这种淡是一种脚踏实地的平实,丰富而不肤浅、理性而不盲从。
与屈青慧相处,感觉她亦师亦友,她是一个能够使身边的人感到清新安宁踏实温暖的人。每次见面打招呼时,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微笑,那种温婉而宁静的表情传达着一种源自内心的真诚。
2008年,由于工作需要,屈青慧被调往民行科担任民行科副科长。民事案件涉及法律条文众多,不要说四十几岁的人,就是不少年轻人,看到那些名目繁多的法律规定也是很头疼。她却铺下身子认真学习每一个法规。平时做完手头的工作一有空闲,她就认真地研读相关法律书籍。她勤奋和敬业的精神也深深影响着身边的年轻干警。
沉静内敛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品质使屈青慧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贴心人。前不久,屈青慧受理了一个民间借贷的案子,当事人程某是个80后,但却因为赌博先后欠下33万的赌债,他的父母为了给他还债掏空了家里的积蓄,剩下2万多无力偿还,被放贷人诉到了法院,法院判决借贷关系成立,让他们按期还款。他父亲不服,就到检察院申诉,认为那是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屈青慧对这个案子仔细分析后,又详细调查了整个案件情况。经审查,此案子不符合再审条件,只能做息诉处理。 
   “他还这么年轻,如果不把赌瘾戒了,那他的一生就毁了!” 屈青慧说。为此,她先后多次找到程某,与他交流谈心,并结合自己曾办过的典型案件,给他讲到赌博的危害以及对家庭的伤害,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尽快走上了人生的正轨。
 由于经常办案加班和奔波劳累,屈青慧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由于忙于工作耽误了治疗,使她的听力受到了一定损伤。尽管如此,她依然战斗在工作的第一线,累了、病了,从不喊一声,硬是以惊人的毅力支撑着前行。
   “我们科长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追名逐利。但是对待自己的同事及下属,她却尽自己的能力去关心、帮助我们。”扶风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岳肖肖说。
                       笔耕不辍写人生
    屈青慧是扶风县检察院有名的“才女”,也是全院干警公认的“笔杆子”。与之交谈,你会慢慢会发现文艺气息中她那份温润、内敛和坚定的气质。
    在屈青慧办公桌的抽屉里,珍藏着他数十年发表作品的剪辑册。仔细翻来,那一篇篇文笔生动、内容丰富、情思细腻的文章,带我们走进了屈青慧工作、生活的各个层面,也让我们更真切地感受到了一名女检察官爱岗敬业、执法为民的思想情怀。从检二十多年来,屈青慧勤于笔耕,无论是在办案过程中,还是在工作之余,她总会把自己工作、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用文字记录下来。在她发表的许多作品里,她像与读者书话家常一般,用清新、朴实、亲切的语言,讲述她的人生经历和所感、所悟,在追忆反思的同时,也给读者留下了许多启示。
    因为异于常人的勤奋,屈青慧在写作道路上也收获了累累硕果。她撰写的新闻、调研、文学稿件先后在《检察日报》、《人民检察》、《陕西日报》、《宝鸡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等多家媒体刊发。其中《透析未成年人再犯罪现象》获省、市院优秀论文奖,并被推荐到宝鸡市电台转播、宝鸡市青少年维权办转发;《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被陕西省政法天地采编;《为了一个孩子的新生》获得陕西省第二届“与法同行、平安是福”征文大赛三等奖;《一碗清汤荞麦面撑起的爱》被检察日报刊用后,被新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相继转载,为建立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做了有益的探索。
“写作是一件辛苦并快乐的事,但它让我活的更自信,更充实,我的人生也因此变得更精彩。”屈青慧说。
这就是屈青慧,一个平凡的女人,坚守着平凡的岗位,做着平凡的事。她用四十多年书写的生命之书,没有惊天动地的段落。但是一笔一画,她却写的那么清晰,那么认真,那么至情至性。她在用自己的执着、奉献和爱心温暖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也让她的人生在平凡的岗位上绽放的如花般美丽。
                                          王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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