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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控告案件公开答复会

发布时间: 2019-11-04

2019年10月29日下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控告案件进行公开答复。答复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卫民主持,控告人李某某住所地乡镇司法所、妇联负责人应邀参加。

2019年9月16日,李某某因控告杨某某强奸报案后被公安机关作不立案处理,李某某不服,遂向该院申请监督。该院接收李某某控告材料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不立案通知书后,进行立案监督审查。经过一个月的调卷审查,该院认为杨某某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作出的不立案决定正确。因控告人李某某性格偏执、行为乖张,来访时常情绪激动,为防止案件处理结果告知其后激化家庭矛盾进而升级为信访纠纷,答复会上,该院在给李某某当面送达了书面答复函后,安排两名员额检察官分别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信访维稳角度进行了释法答疑,刘卫民副检察长还从维护控告人家庭和谐和关爱孩子成长方面进行释法说理,镇司法所、妇联负责人也对该案处理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平、公正、公开,此案审查处理结果正确。

此次答复会通过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公开答复,使释法说理工作更具说服力,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实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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