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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知多少

发布时间: 2020-05-12

知识产权知多少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说到知识产权,时常被人们所忽略,却又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在我们的生活中会日常和它打交道,如果不了解、不理会它,那我们很有可能会因它而触犯法律。

那么,知识产权究竟是什么呢?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所以,既不能小看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也要学会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更要懂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的案例逐年增长。在知识产权中,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下面这个案例中天津某印务有限公司就是侵犯了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孟某某、吴某共同出资成立、经营天津某印务有限公司,吴某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孟某某任监事,孟某任车间主任。2018年5月至6月,孟某某、吴某和孟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无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的情况下,非法印刷《皮皮鲁》系列图书8699册、《荒野求生》系列图书26003册、《斗罗大陆全集》图书9672册。经鉴定,查获的《皮皮鲁》系列图书、《荒野求生》系列图书为侵权盗版图书,《斗罗大陆全集》图书为非法出版物。2019年底,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天津某印务有限公司作出罚金12万元的判决;对孟某某、吴某和孟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案例来源于网络)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有些人是明知故犯、不以为然,但也有时候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相关法律,所以无意识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从而因小失大。在以后,我们需要加强相关法律学习,让自己更了解、熟悉法律,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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