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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庭审观摩,“针对性”提升能力

发布时间: 2025-03-20
 

为全面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全市检察机关“一行动三提升”专项工作要求,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3月19日,陈仓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对该院提起公诉的顾某等8人非法经营案进行庭审观摩,刑事部门分管领导赵亮副检察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检察干警等参加了庭审观摩。


本案系辖区首例二甲醚非法经营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案件重大疑难节点,层次分明地出示证据。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当庭论证、有理有据发表答辩意见,并结合案件实际引用法律法规由浅入深地进行法庭教育,整场庭审严谨有序,节奏流畅,仅持续了四个小时,全部被告人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对于新型犯罪案件出庭质效做了“排头兵”。

 

庭审结束后,赵亮副检察长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庭审观摩是最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零距离”敲响守法“警示钟”,公诉人在有力指控犯罪的同时,展现了公诉人的“检察风采”,也从三个方面有效提升了公诉人的业务能力。

一是

提升公诉人庭审应对能力。通过观摩,学习如何有效组织证据、应对质证,提升证据运用的精确性和说服力。观摩控辩双方的辩论技巧,学习如何抓住关键点来清晰表达观点。通过观摩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庭审,提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二是

提升公诉人法律适用能力。通过观摩不同类型的案件,积累丰富的案例经验,在举证质证环节更有针对性,提升公诉人对法律问题的敏感度和判断力,加强自身的法律理解能力和适用水平。

三是

提升公诉人心理素质和职业素养。通过观摩庭审熟悉法庭环境和庭审流程,增强公诉人心理素质。通过对比其他公诉人或者辩护人的表现,发现自身不足,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以观摩提质,以学习增效,以实践促干。今后,陈仓区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让公诉人在观摩庭审中积累实战经验,实现“多重”提升,助力高质效检察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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