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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三举措”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驻所检察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 2022-11-30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陈仓区人民检察院驻陈仓区看守所检察室深刻认识到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严格遵守监管场所管理提出的防控要求。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驻所检察工作,根据上级院关于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依法能动履职,确保法律监督不缺位,尽心尽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一、充分履行职责,严格日常监管

定时查阅检察看守所工作台账和各办案单位送达的延期、换押法律文书并做好登记,切实掌握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进程,仔细审查案件手续的及时性及程序的合法性,准确掌握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对即将到达法定羁押期限的案件督促看守所及时提示催办,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利。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

驻看守所检察室积极会同看守所商议落实监管场所疫情防控防范方案,对监区内工作提出措施建议,协同做好各项安全防控工作,明确职责,共同制定以排查安全隐患、降低羁押密度、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及落实疫情防控为重点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坚持防控结合,做好防范工作

驻看守所检察室联同区看守所向在押人员宣传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知识,并督促看守所加强对监室和监区走廊的定期消毒工作,督促区看守所干警和押员开展好每日核酸检测,并做好心理疏导,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接下来,驻所检察室将督促区看守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监管工作,同时监督区看守所做好防寒工作,全面掌握重点人员身体情况,在保障刑事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切实维护和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

 

 

 

 

 

文字:李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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