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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检察:息诉和解,让当事人“法结+心结”一起解

发布时间: 2021-12-28

 

“感谢陈仓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这场息诉和解会,促成了我们双方的和解,我心里的这块石头总算落地了。”12月17日,收到6500元运砖款的当事人李某由衷地说。

 

缘起

一起运砖款给付问题引发的合同纠纷

2019年,李某向赵某运送砖头66200块,每块0.45元,合计29790元,赵某向李某支付运砖款23000元,剩余6790元一直未付,多次催讨无果后,李某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赵某一直不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却以执行内容不明确,驳回李某执行申请,李某向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精准监督

释法明理打开“法结+心结”

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调取案件卷宗,了解案情,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办案人员与监督申请人进行多次沟通,并多次前往法院了解情况,听取法院执行局对该案的意见,承办检察官本着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办案理念,找出该案办理的最优解:息诉和解,力求实现该案办理情与法的平衡。

承办检察官为引导双方达成和解,一方面,逐条逐句解释法理依据,引导申请人李某客观理性地提出诉求;另一方面,通过讲情理、晰法理,劝解被申请人赵某明事理,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几经周折,双方当事人均被检察机关的良苦用心所感动,最终,选择各让一步,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握手言和,后被申请人赵某想方设法筹集到双方和解协议确定的6500元运砖款,将其缴纳至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涉案款物专用账户,由该院向申请人李某代为发放,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做好息诉和解工作,依法积极引导、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司法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追求,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检察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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