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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多方齐发力 速裁办案快准稳

发布时间: 2021-11-29

 

“现在开庭……被告人张某,你在庭前已经表示同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本院也已经向你送达了《适用速裁程序决定书》。下面,本法庭将按照速裁程序审理你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11月24日,由陈仓区人民检察院集中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张某交通肇事案等11起轻刑案件在陈仓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庭,法庭当庭确认了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采纳承办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一直是宝鸡市检察机关的“办案大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的轻刑案件约占该院办案量的65%。因此,该院深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探索打造了速裁案件集中快速办理新模式。

“快”:创新办案模式,变流程不松力度

该院制定《轻罪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办法》,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适用法律以及快速办理无争议的案件,通过集中受案、集中讯问、集中起诉、集中开庭的审查机制,实现批量案件集约化高效办理。在第一、二检察部等常规刑事部门之外,该院创设速裁案件办案组,专司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等常见轻罪案件办理,速裁案件办案组在办案过程中突破传统审查报告模式,办案人员制作“表格式审查报告”,使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情节重点突出、清晰易懂,同时在案件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通过对案件精准化、专业化、类型化的办理,办案人员对轻罪案件的审查速度与把控能力得以提高。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案件从“诉”到“判”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审查起诉、审判效率提高近3倍,有效节约了办案时间,平衡了司法资源矛盾。

“准”:强化沟通协调,快办案不降标准

该院案管部门在案件受理阶段与公安机关提前做好衔接,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进行筛选,快速录入、分流。同时,该院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侦查阶段延伸,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视频资料、宣传手册分发给辖区内的14个派出所及看守所,督促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心、看守所循环播放,有针对性地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普及率,让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红利。此外,通过召开刑事速裁工作联席会、检律会商座谈会,该院就量刑适用原则、从轻幅度、适用程序、社区评估程序衔接等方面与公安、法院和司法局达成共识、统一标准,坚持在量刑的精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不断总结量刑规律,切实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率、法院采纳率,提高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可度,促使认罪认罚实效显现。

 

“稳”:优化审查程序,简程序不减权利

该院联合区司法局制定《派驻检察机关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完善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将权利义务告知、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程序性事项“一站式”办理。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依法告知其适用速裁程序相关规定,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推进速裁程序的适用,使得权利不减,效果叠加。同时,对于可能判处缓刑的案件开通审前调查绿色通道,在审查起诉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后,对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建议区司法局启动社会调查,提前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是否具有再犯的社会危险以及能否适用非监禁刑进行社区矫正管理,确保案件在审判阶段实现“速裁”。

下一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密切配合,不断完善跨部门绿色通道、专人联络、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推进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理,真正将“简案快办”落实落细,进一步减轻案件当事人诉累,不断提高刑事案件的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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