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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检察院举办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审查

发布时间: 2019-10-25

2019年10月23日,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对杨某甲等三人诈骗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审查。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案件承办单位代表、羁押执行单位代表公开审查听证。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果毅、副主任常学文,西安市检察院、咸阳市检察院、宝鸡市检察院、西铁检察分院及部分县区检察院主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委政法委等部门现场观摩指导。

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杨某甲、郑某某、杨某乙等人由王某某组织,被害人诱骗至陈仓区虢镇一KTV内,共同实施酒托诈骗,骗取17名被害人现金共计4万余元,目前该案已向陈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开审查会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承办检察官冯新君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本案基本事实及证据,提出了处理意见及依据。被告人家属提出了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由,办案民警、承办检察官、主办法官、看守所管教民警针对该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到案经过、认罪态度、羁押期间表现、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意见。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从不同角度对三名被告人是否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发表了意见。后经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承办检察官、主办法官、人民监督员评议,同意对三名被告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会议主持人刘卫民副检察长当场向陈仓区人民法院送达了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建议陈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三名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当天下午,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决定对三名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此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审查,是该院在省市院的精心指导下,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人权的具体体现。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让检察机关在社会监督下办案,让审查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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