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文苑 > 检察信息

检察信息

发布时间: 2019-09-25

陈仓区院多措并举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近年来,陈仓区院立足辖区实际,积极探索“检校共建”,推动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见实效。

一是推进检校合作,突出平安校园建设。制定《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通知方案》,全体院领导和未检骨干共14人受聘为陈仓初中、渭阳小学等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定期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2019年分别以“防性侵”和“防止校园暴力”为主题授课3次、座谈1次。成立未成年人法治宣教团队,联合区教体局开展“小手牵大手,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和“与法同行,护航青春”赠书仪式,向300多名学生赠送了《校园安全手册》《不可不知的1388个法律常识》《孩子,你的情绪我在手》等书籍,其中《校园安全手册》分为自护篇、校园欺凌篇、案例篇,采取图文结合的方式向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讲解如何预防性侵和相关安全知识。

二是凝聚社会力量,探索心理关爱救助。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团伙性、盲目性、反复性特征以及大部分涉罪未成年嫌疑人和未成年人被害人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陈仓区院向宝鸡协合心理研究院购买专业心理服务,在每一起未检案件中引入社会化心理咨询师,对犯罪青少年的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犯罪动机等进行专门的调研,并形成专业的心理评估报告,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矫其不良认知和行为,加大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治力度,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将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司法理念切实贯彻到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三是维护合法权益,完善未检工作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认真开展社会调查,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将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犯罪前后表现等情况纳入量刑和教育参考。落实分案起诉制度,完善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有真诚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不诉或建议法院从宽处罚,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快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未成年被害人同等保护等专门工作机制,使未检工作更加人性化,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早日回归社会。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未检人才。在机构改革中,将未检人才集中统一到刑事检察一部,成立专业的未检办案组,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归口办理,遴选法律功底扎实、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思想工作的资深员额检察官至未检办案组开展工作。组织参与未检知识网络培训、实务讲堂案例教学,培养专业型拔尖人才和实战型业务骨干。

 

                            撰稿人:杨文龙

 

 

 

 

 

 

 

 

 

 

 

 

 

                                                           

报:市院办公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

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

送: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本院各领导

检委会专职委员。

发:各内设机构                                    档(二)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9911日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