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协同、双向驱动,打造专业知产“新生态”
聚焦知识产权检察专门化建设,突破传统工作模式局限,积极构建紧密有序的内外协同体系。
一方面,“破壁立新”托举职能机构“新架构”。以全市知产刑事案件集中办理为契机,在前期组建专门化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基础上,打破传统思维,着眼全院各条线职能结构,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力量,调配3名具有丰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经验的干警进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形成专业化知识产权办案团队,确保优质办案资源向知识产权办案一线倾斜。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专门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开展“一案四查”,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合一”融合履职工作,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立体化保护。
另一方面,“多维联动”奏响多方协作“交响曲”。通过健全机制,凝聚保护共识,先后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合作框架协议》,与区烟草专卖局签订《关于建立烟草制品打假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区法院、区公安局等7部门签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就涉知识产权类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案件会商等工作不断深化合作。同时先后在区工信局设立“陈仓区检察院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在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站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官工作室”,在区烟草专卖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官工作联系点”,不断前移知识产权保护关口,共同构建“打击、服务、保护、宣传、预防”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精雕细琢、严守质量,知产办案驶入“新车道”
始终遵循高质效办案要求,力求把每一起案件打造为“精品工程”。
2024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涉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6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件3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办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审查,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4件,有效避免了“不刑不罚”的现象发生。依托秦创原保护体系,发现线索并成案2件。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义务告知工作,畅通权利人参与刑事诉讼渠道,其中,办理的程某某、许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系近年来全省首例涉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典型案例,一体解决刑事追诉和民事赔偿,同时,就真假酒混卖行为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履行社会治理职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治罪走向治理。贵州茅台、泸州老窖等相关酒企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靶向施策、精准护企,解锁知产保护“新招式”
以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为牵引,依据企业面临的不同法律难点、痛点,精准定位、有的放矢制定策略并提供帮助,如同靶向治疗直击病灶,助力企业摆脱困境、稳健发展。
一是“常联常新”,用贴心纽带筑牢检企“情谊桥”。持续发挥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职能作用,坚持主动对接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设立企业绿色通道等形式把企业“找上门”变为主动“上门找”。今年以来,主动走访对接企业19次,立足检察职能,向企业提出针对性建议10条,召开涉企座谈会3次,在辖区科技工业园区面向40多家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宣讲活动1次,做到“联系全覆盖、对接常态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治化”。
二是“量身定制”,促本土特色企业发展“启新途”。根据辖区实际,先后在陈仓区科技工业园区、宝鸡禾圣一草中药材有限公司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确定专人对接企业,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同时,今年我院与省院第十一检察部联合开展“检察+行政+企业+X宝鸡柴胡知识产权贯穿式检察保护”改革创新项目,专门邀请省农业厅聘请的柴胡种植专家为辖区柴胡种植户专题授课,组织检察官3次深入柴胡种植田间地头普法宣传,积极向省、市院专项汇报,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协助地理标志申领工作。在我们的努力下,10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598号公告,“宝鸡柴胡”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这是宝鸡市陈仓区首个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
三是“声入人心”,以宣传铺就知产保护“高速路”。创新优化普法宣传,在公众号上创办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栏目《知识产权陈检说法》,目前栏目已经制作10期,内容多次被省委政法委、省市院转发;依托知识产权宣传周等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发放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手册3000余份,持续开展农资打假护春耕、销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知识产权普法进企业、进镇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全覆盖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增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知新陈检”办案团队将持续深化协同联动,磨砺专业利剑,深挖办案质效,拓宽保护广度,让检察蓝成为守护创新创造的坚固堡垒,为服务保障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