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作出了《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郑晓宁,获评“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郑晓宁同志从事检察工作近15年以来,她始终秉持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牢记职责使命,奋力担当作为,先后在办公室、刑事检察部门工作,共办理刑事案件300余件。
2020年10月负责未检工作以来,她通过实际行动努力成为迷途少年成长路上的“摆渡人”、未成年被害人的“守护人”、普法到路上的践行者,带领该院未检办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倾心打造“护苗陈仓”未检工作品牌,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检察统一集中办理创新实践基地,荣获宝鸡市“青年文明号”、“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表彰。
此外,郑晓宁同志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彰“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个人,陕西省挂牌“扫黄打非”重点案件办案有功个人,“宝鸡市两法衔接工作先进工作者”,“宝鸡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标兵”,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