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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枪假不假?非法持枪把你抓!

发布时间: 2019-12-03

提到持有枪支,大家的脑海里会出现什么样的场景?是电影《第一滴血》里的枪林弹雨,还是日本社团里的黑帮火拼?也许你觉得非法持枪距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很远,但它可能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自己从小就喜欢的“爱好”里。

赵某是一个普通农民,从小爱好气枪。后来他发现可以在网上买到气枪的配件,就花了400多元在网上自己买了配件自己组装了一把气枪,但他这次买的气枪在使用过了六七次之后,感觉效果不行;之后又在网上花费了1100多元买了第二把气枪,大概有90 CM长,使用钢珠子弹用于日常打鸟。最后被发现,经鉴定,其两把枪的枪口比动能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认定为枪支。最终,赵某被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枪支”作了定义性规定,明确“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同时,该法第四条规定,枪支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

检察官温馨提示

枪支、弹药、爆炸物是可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我国对其实施严格的管理政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或者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即构成犯罪。

因此,爱好应有边界,法律永为底线。切不可因为爱好,购买和非法持有枪支,不仅会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还会为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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