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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谈“三个规定”:打造“四座高地” 落实“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7-28

 

 

2015年,中央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被列为集中整治的六项顽瘴痼疾之一。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狠抓“四个点”,着力打造“四高地”,多举措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学习与执行,不断促进公正司法,彰显司法权威,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确保“三个规定”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落地生根,有力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把学习教育作为根本点,打造认识高地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三个规定”是规范、是约束,但更是关爱、是保护,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必要性、紧迫性,让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同频共振,是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根本所在。一是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全院干警大会、支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通报执行“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逢会必讲,反复强调,引导干警增强如实记录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将“三个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变“要我填”为“我要填”。二是汇总“三个规定”填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逐一进行讲解并纠正,有效提高填报效率和规范性。三是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闭卷测试,督促干警查漏补缺,确保全体干警认识到位、学习到位、执行到位,让落实方向明、重点清、招数实。

    二、把领导干部作为关键点,打造责任高地

头雁勤,群雁能“春风一夜到衡阳”;头雁惰,结果只会“万里寒云雁阵退”。要将落实“三个规定”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就各位、各负其责,首先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并以其为牵引带动全院上下明责、知责、守责、尽责。一是检察长、主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履行示范引领之责,以有我的担当和无我的境界,带头执行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制度,做到不畏棘手事、不怕得罪人。二是案件承办人员履行如实记录报告之责,对任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行为,全面、真实地予以记录,确保全程留痕、客观填报。三是检务督察部门履行督查处置之责,对相关干预过问案件及干警违反记录报告规定的情形,及时发现、及时跟进,依照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置。

三、把制度建设作为着力点,打造制度高地

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唯有运行在制度的轨道上推动“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才能避免虎头蛇尾,做到行稳志远。要坚持以顶层设计为遵循,加强制度配套,强化落实“三个规定”的系统性、实效性。一是完善识别报送机制,对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基本类型、报送程序以及相关除外情形进行明确,让“三个规定”的执行更加具体、明晰、可操作。二是完善对接甄别机制。强化对违法违纪事件及超期未结等重点案件评查的跟踪衔接,对发现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人和事,精准发现、靶向问责。三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并将落实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让解忧与赋能并行。

四、把宣传引导作为动力点,打造氛围高地

    坚持强化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既要注重面的广泛覆盖,又要注重线的分类指导、点的示范带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分众化、立体化的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三个规定”落实的良好环境。一是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通过专项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从源头堵塞外部干预的发生。二是强化普法教育力度,对内,针对全院干警,包括离退休人员,对外,着眼各阶层群众,加强规则宣讲。三是重视挖掘典型案例的价值,讲清规定、讲透道理、讲明后果,让循法而行、依法办事成为业内外人员的内心自觉。四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坚决消除司法神秘感,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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