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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 2022-04-12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3月,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现将2022年1-3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件15人,同比分别下降40%、21.1%。经审查,共批准逮捕9人,同比持平。不批准逮捕7人,同比下降12.5%;不捕率43.75%,同比减少3.31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件26人,同比分别下降26.9%、10.3%。经审查决定起诉22人,同比下降38.9%。决定不起诉4人,同比下降20%;不起诉率为15.38%,同比增加3.18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结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1.48%,同比减少13.26个百分点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9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19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100%,同比增加5.56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均已采纳,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同比增加17.65个百分点

)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受理1件;监督后公安机关执行通知立案1件,监督立案率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6件次,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31.58%,同比增加23.89个百分点;已纠正6件次,监督采纳率100%,同比持平。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非监外执行)书面提出纠正12件,同比下降25%,已纠正12件,纠正率100%;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件,同比持平,已纠正6件,纠正率100%。

二、民事检察情况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受理2件,同比上升100%。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持平;采纳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为1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87.5%。

三、行政检察情况

共受理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去年同期无数据

四、公益诉讼情况

(一)立案情况。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9件,立案9件,同比下降57.1%;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受理2件,立案2件,去年同期无数据

(二)诉前程序情况。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9件,同比下降57.1%。其中,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9件,占比100%。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其他领域5件,占比最高,为55.56%;其次为生态环境领域4件,占比44.44%。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占立案数的50%。民事公益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占民事公益诉讼的100%。

(四)办案效果。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清理辖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一步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清运体系,联合社区干部对公路沿线住户进行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持平;不批准逮捕2人,同比持平。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共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7人,同比上升16.7%;不起诉3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帮助教育1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社会调查适用率16.67%。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共接收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22件(其中来访13件、来信1件、来电8件)。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同比下降57.1%,共发放救助金1.6万元,同比下降46.7%。

七、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2件。其中,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2件,占100%。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3件,占9.38%;民事、行政检察类4件,占12.5%;公益诉讼检察类25件,占78.12%。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同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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