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14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前往县域内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等地,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监督工作。
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走访,重点查看加油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货品储存场所、消防设施等,对县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查看经营店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烟花爆竹是否按规定储存及摆放、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全面了解安全生产现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向经营者进行了法治宣传,强调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时刻绷紧“安全弦”。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聚焦安全生产领域监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