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多家餐饮、超市等场所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场对一家生活超市销售的蔬菜进行了农药残留抽样检测。结合《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紫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为期一个月的“爱国为民 保食安”专项行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
目前该院对已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多家餐饮店“三防设施”不到位等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调取了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以来涉及食药品安全问题的行政处罚案件30余卷,重点围绕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案件,包括销售含有违禁农药蔬菜、水果、肉类,销售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超标的食品等问题进行重点审查。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紫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为县域内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重点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周边餐饮店及流动食品摊点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