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日常监督,落实安全检查。把维护执法公正作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通过监控巡查、与在押人员谈话、查阅看守所收押换押登记台账等方式,对每名在押人员入所出所、换押情况、诉讼环节变更等信息进行核查,实现在押人员“基数清、进程明”;细化日常检查,定期深入监区对看守所值班室、监室、医务室等场所进行详细检查,充分了解在押人员状态及日常用药就医等情况;落实联席会议机制,与公安、武警等部门定期召开所情分析会、风险研判会,强化沟通交流,及时跟进所情动态,确保监管全覆盖;注重将巡回检察的经验运用到驻所检察中,力求将检察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切实发挥好检察监督的作用。
二是强化权益保障,加强精准监督。依法督促监管场所加强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定期对看守所药品、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对患病在押人员进行排查,杜绝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坚持开展与在押人员谈话,接受法律咨询,受理举报、申诉等相关问题,在监区内外设置驻所检察官信箱,受理在押人员及家属的举报、投诉、意见和建议。落实“与在押人员谈话制度”,不定期同在押人员、重点监管人员进行谈话,及时消除监管工作中的风险和隐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加强动态监督。科技赋能是提升监督质效的关键“手段”,紫阳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收集并整理在押人员送押单位、入所日期、检查日期、羁押时间及刑期起止日期等数据,运用看守所日常监管监督模型,对关键要素数据进行筛选碰撞,发现看守所混管混押、办案单位未及时向看守所送达换押文书、执行通知书等监管漏洞,全面规范刑事执行活动,以数字技术赋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