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是紫阳县检察院结合近年来在开展民事审判、执行监督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和个别堵点,通过与县法院多次座谈会商、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达成共识,形成正式文件。
《意见》围绕协作配合、案卷调阅、业务交流三方面进行明确细化。一是强调信息共享协作。《意见》指出,双方加强共享案件办理情况,加强机制协作。根据办案需要,依照有关规定检察院可以借(调)阅法院的审判、执行案卷,检察院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的,法院应协助配合。二是明确监督整改方式。《意见》表示,检察院发出的民事审判、执行检察监督建议文书,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三是注重沟通协调培训。《意见》要求,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联席会、联合调研等。共同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探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加强检法同堂培训,共同推动疑难执行案件提质增效。
下一步,紫阳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该《意见》的作用,在高质效监督履职中做实民事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