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掌握假释罪犯接受社区矫正情况,紫阳县检察院对辖区内假释罪犯开展专项走访工作。
2008年陈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服刑期间,其认真悔过、表现良好,经过减刑后,于2024年被裁定假释,从监狱回到家乡紫阳。“现在我就在镇上的一家企业工作,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都很关心我,前前后后也帮我介绍了不少工作,现在我一个月收入还不错,经济来源稳定,自己生活足够花了。”陈某某一脸笑容的说到。
“陈某某平时服从监管,表现良好,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到今年十月份,他就矫正期满了。”当地司法所所长介绍到。说起社区矫正结束后的打算,陈某某期盼的说到“年少的时候太冲动了,最好的时光在监狱里度过后悔莫及,等执行期满了,我想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变化,有机会再找个对象,成个家。”
假释对象在监狱中已经服刑过一段时间,再回归社会,可能存在一定的脱节情况和排斥心理,通过开展走访工作,进一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同时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流进一步增进感情,给予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开展新生活的信心。
浪子回头金不换。下一步,紫阳县检察院将持续做好辖区内假释罪犯的走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排查不稳定因素,降低再犯罪风险,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