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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寻保传”】公益诉讼检察促革命文物焕新颜

发布时间: 2024-12-31

  紫阳县东城门中原军区布告遗址位于紫阳县城桥沟路中段。1949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解放紫阳,并在东城门楼张贴《中原军区布告》。《中原军区布告》是1948年10月10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军区司令员刘伯承、政委邓小平联合署名颁布,主要内容是宣传人民解放军军纪和中国共产党各项政策,团结群众,安定民心。1950年9月,紫阳县人民政府将《中原军区布告》全文刻写在东城门正面两侧墙体上,幅宽3.7米、高3.37米,为纵排直行,共376句,每句4字,计1504字,并在城门顶端书写“各界人民团结起来,建设新紫阳”宣传口号。紫阳县东城门墙体上的《中原军区布告》作为实物档案,在全国十分罕见。

  2008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紫阳县仅有的三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今年我院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发现东城门墙体存在脱落鼓包,布告字体斑驳模糊的情况,东城门楼布告对了解我党我军的发展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若得不到有效保护,可能导致文物更严重破损甚至灭失,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针对该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问题,我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履职不错位监督不越权。在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办案,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履行好东城门楼布告修缮和维护工作。相关部门回复并采纳我院检察建议,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现场勘测,编制了修复方案,方案获省文物局批复,争取专项修复资金24万元。目前修复项目已经完工,昔日斑驳脱落的布告,今日已焕然一新,以崭新的面孔见证着紫阳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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