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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集中业务学习

发布时间: 2022-04-28

4月25日上午,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集中业务学习,就《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行了组织学习。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敬主持,全院干警及书记员参加学习。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敬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重要意义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并着重就总则、案件办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深刻领会其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深刻理解条文内容,把握立法原意,加大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力度、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将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努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学习会上,检委会专职委员徐锋还组织大家学习了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就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进一步规范量刑建议、规范办案程序,推动依法全面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抓好学习,不断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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