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紫阳县阳光学校的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被称为“星星的孩子”,更需要良好的家庭教育来呵护他们的健康成长。为给特殊儿童群体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促进家庭教育和谐,2023年11月23日,紫阳县检察院走进紫阳县阳光学校,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
课堂上,检察官助理朱安惠向老师和孩子们详细讲解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什么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带来的影响;家庭教育应该用什么方法等问题、家长、学校、以及社会在家庭教育方面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并结合工作实际列举紫阳县检察院近年来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所做的努力和具体举措,督促学校和家长共同关心和守护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理健康,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最后,法治副校长袁丽莉向学校老师以及学生家长赠送法律知识书籍,让老师和家长深刻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增强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观念,自觉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学会“依法教育”孩子,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维护孩子的自尊、自信,发现孩子的独到之处,因才施教,形成良好的亲子关系,确保“星星的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今后,紫阳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传递检察温度,落实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各项措施,为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和睦、孩子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把法治的阳光洒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张笑脸,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蕴润关爱、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