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从事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的检察官,督促拆除过非法占地的建筑物、清理过被非法占用的河道及违法堆放的垃圾、推动垃圾填埋场得到有效治理......他以最专业的知识、最积极的履职来践行检察初心,他就是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侯安平。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他的办公桌上,垒着一沓沓案件资料,白纸黑字的背后是他无数次的现场勘查、无数次的听证交流,这些都是他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守护绿水青山的初心和使命。
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中,侯安平检察官发现某垃圾填埋场排放的污水横流,散发阵阵恶臭。经带领检察干警走访调查核实后发现,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污水超标排放的问题,且其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在实地调查时,侯安平检察官发现该位置紧邻汉江河道,溢流的污水如若超标排放,将会严重污染汉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深刻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已刻不容缓!
在查明案件全部事实后,紫阳县检察院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行职责。随后,侯安平检察官紧盯该问题是否得到整改问题,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发现该行政机关仍未全面履行职责,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决定依法向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案在移送法院审查起诉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垃圾场运营及环境治理监管职责,垃圾填埋场运营企业全面落实整改,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也已达标排放,达到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目的,检察机关依法撤回起诉。
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检察官一直都在。回顾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近年来,他带领第二检察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山”“水”“林”资源保护为着力点,以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出发点,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件。其中,督促整治相关企业5家、商铺7家,清理固体废物4处,清理河道5公里,增殖流放鱼苗20.08万尾。
“天空蔚蓝澄澈、山岭青葱翠绿、河水清澈见底的美好画卷需要我们共同来绘就!既然身穿‘检察蓝’,我们就要坚决扛起检察责任,厚植为民情怀,在‘真’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在‘干’字上出成效,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助力推进天蓝、地绿、水秀的幸福紫阳建设。”这是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侯安平在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时经常说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