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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服务保障“三个年” 构建“知识产权检察+” 联动机制 助推富硒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3-06-15

  基本情况

  紫阳县茶叶生产经营销售中存在部分茶叶小作坊、茶叶门店使用统一外包装,且外包装无生产经营单位等标注要素;未取得使用权限在包装上使用紫阳富硒茶商标;冒用已取得使用权限企业的包装对自己收购的茶叶进行包装出售使用外地茶叶冒充紫阳富硒茶销售;茶叶生产企业和协会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扰乱茶叶市场经营秩序,影响了紫阳富硒茶品牌和声誉,侵犯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做法

  以依法能动履职为主线,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针对县茶叶交易市场门口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整治针对发现茶叶市场存在部分茶厂、茶叶门店外包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茶企、小作坊和包装销售门店的巡查力度,注重发现影响茶叶产业发展的地理标志、品牌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冒充紫阳茶、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以深化理念变革为引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依托茶产业优势资源该院能动履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主动作为,邀请紫阳县各茶叶企业、经营户代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茶叶研究所、农业农村局等召开“紫阳县富硒茶产业绿色产业保护座谈会”,就紫阳县富硒茶产业从茶树种植管理到鲜叶采摘、茶叶制作、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紫阳茶业产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加强配合依法促进紫阳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作机制》,形成沟通联络、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以加强协同联动为支撑,营造更优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春茶上市之际,为护航茶产业可持续发展,弹好部门间的“协奏曲”,打好“先手仗”,该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制定发出《关于规范紫阳茶叶生产、经营销售的通告》。积极牵头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茶叶专家形成工作组,前往焕古镇、城关镇召开“紫阳县富硒茶绿色保护推进会”,邀请90余家茶企参加会议。通过座谈调研、现场普法等形式,进行茶产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紫阳茶工艺关键点等问题进行现场培训。联合县市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4家茶叶生产小作坊开展茶叶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全过程监督监管茶产业生产。

  具体成效

  由紫阳检察院牵头,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茶叶专家形成工作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茶产业保护工作专班,重点针对全县115家茶叶生产企业、225家茶叶加工小作坊、100余家茶叶经营门店、2家茶叶包装经营单位的各项记录台账、标识标签、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了假冒侵权紫阳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冒用地理标志、标识标签不合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下达责令整改规范经营行为95家,处理群众投诉2起,行政处罚茶叶违法经营行为5起,督促指导茶叶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合法证照35家,有效的守护了“紫阳富硒茶”的茶叶质量安全和品牌声誉。

  典型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陕西要实现追赶超越,必须在加强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谋划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融入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着力点,保护紫阳富硒产业绿色发展作为“小切口”突破点,加大对富硒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助力紫阳富硒产业科技创新和产业体系发展以更实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助推紫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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