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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国家司法救助中感受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 2021-11-30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法公信力,优化案件质量,11月15日,在人民监督员的全程监督下,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一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两名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害人手里。接到司法救助金,被害人的母亲感动地说“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家庭的关心和帮助,为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让我家孩子生活有了保障,我们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让我们重拾起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在此次司法救助的基础上,为解决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还拟将与县妇联及团县委联系,为两个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上的辅助治疗。


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此次监督活动,感受到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国家司法救助让深陷困难的家庭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让老百姓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国家司法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投身于司法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确保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原则的落实,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司法救助来切实解决刑事被害人的家庭生活困难,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之中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情和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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