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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让司法救助更暖心

发布时间: 2020-07-28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司法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平台,是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民心工程”。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对生活在困境中的刑事被害人陈某某,主动启动司法救助,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及时伸出援手,传递司法温暖和力量。

被害人陈某某,因交通肇事案失去了右小腿,由于肇事车辆没有法定保险且被告人无赔付能力,昂贵的医疗费和护理费,使陈某某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得知这一消息,考虑到被害人居住地非常偏远、交通不便且被害人身体不好,控申干警主动上门家访,实地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在告知其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况下,陈某某遂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紫阳县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收到司法救助金的陈某某一家人流下感激的泪水:“谢谢党和政府,谢谢检察官,你们不来我都不知道,原来还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啊!”当事人一句简单质朴的话语,让控申检察干警感受到要把党的“民心工程”做好、把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更加坚定了司法为民的信心和力量!

偏远山区受交通落后、信息闭塞、群众认知水平等因素影响,是法治建设的薄弱区,大多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都不是很了解,如果需救助的被害人因不知道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没有“来”,而检察机关也没有主动“去”,那么,将会使得有些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能及时请救助,依法行使自己的被救助权利。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紫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及时更新办案理念,将传统的“坐等申请救助”转变为“依职权主动救助”,主动挖掘线索、主动调查核实、主动上门服务、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努力做到应救尽救早救,让刑事被害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将单一的经济性救助转变为多元化救助,切实把“检察机关主动救助”这项工作抓牢、抓实、抓细。真正做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让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这项“民心工程”更具“暖心”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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